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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上海社保案漸入尾聲,主要涉案人員已進入司法審判程序之際,一份國家審計署所做的2007年第86號《上海市社保基金運營及管理情況專項審計》報告,揭示了自上世紀90年代上海市社保制度建立至2006年7月17日上海市社保案發之日止,上海社保基金真實的運營及管理情況。
報告所披露的社保基金整體狀況遠比此前所暴露的福禧個案更為觸目驚心:“多年來,上海市社保局共計運營基本社會保險基金、企業年金、小城鎮保險等8個險種的社保資金,金額共計達329﹒44億,截至2006年7月17日,尚未收回的資金達255﹒41億,占運營資金余額387﹒31億元的66%。”
根據報告,這些違規運營的社保資金大量投向了和國家宏觀政策導向不符的產業領域——比如房地產業。“截至2006年7月17日,對44家房地產企業貸款余額201﹒25億,社保資金甚至給不法商人和企業提供了大量的資金支持。”
上海社保局一方面曾試圖弄虛作假掩蓋投資損失,另一方面又曾試圖掩蓋投資收益。“弄虛作假掩蓋損失9262﹒2萬”,“長期兩套報表,瞞報增值收益31﹒22億”。
違規運營329億
1991年,按照國家社會保險改革的要求,上海市陸續建立了五項基本社保制度(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企業年金制度。此外在1999年前后,上海基于地區特性,還相繼設立了小城鎮社會保險、小企業欠薪保障金、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等地方性社保制度。
1993年,前身為上海市社保局的上海市社會保險管理局成立。至此,上海開始采取五險合一制度,即除醫保、殘疾人保障、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外,其余的社會保險資金都由上海市社保局統一管理。從此,數額龐大的社保資金從征繳到發放,到管理監督,整個環節均操控在上海市社保局一個部門手中。
此種被審計署斥為“一門式管理,一支筆批條子”的管理方式,為日后的種種亂象埋下了伏筆。
經過整整一年半(2006年7月﹏2007年12月)的審計,國家審計署得出了如下結果:“上海市社保局共運營8種社保資金,共計329﹒44億,截至2006年7月17日,尚未收回255﹒41億,占余額387﹒31億元的66%。”
這其中,違規運營數額最大的是企業年金基金和地方性社保基金,分別高達132﹒73億和175﹒91億,占違規運營金額總額的93%。
審計報告顯示:“上海市社保局違規運營企業年金基金132﹒73億。其中委托銀行向哈爾濱百聯德泓商業廣場有限公司等發放貸款100﹒43億,向沸點發放和展期24億,通過中泰信托等機構發放貸款8﹒3億,截至2006年7月17日,尚未收回96﹒05億。”
上海市社保局手握多少企業年金一直秘而不宣。據2005年上海社保局副局長鮑淡如公開透露,當時上海社保局所掌握的年金數字是110億元。累積至2007年底,據業內人士透露,總額在150億元左右。由此可推斷,社保局基本把全部家底都拿出去“當”了。
158億鎮保金收回
針對上海社保案關鍵人物——上海社保局原局長祝均一挪用158億元人民幣鎮保資金一案,鮑淡如3月25日回應,被違規貸出的資金目前已順利收回,“現在鎮保的資金是安全的”。
早在2007年“兩會”期間,上海市市長韓正就曾對外表示,社保案中被挪用的社保資金,已經全數追回。而鮑淡如25日就鎮保資金安全性補充道,“現在鎮保的資金是安全的。鎮保中的基本養老基金部分已經全部按規定進入了上海市社保基金的財政專戶;至于補充保險部分,原來是運作的,現在按照到期收回的原則也已經順利收回”。
由于“鎮保”屬上海在內地各省市中的獨創,因而對于鎮保基金如何管理,在國家層面并無法律規定,唯一可以借鑒的就是對社保基金的有關規定。1998年國務院發布的第27號文件中規定,社保基金只能夠買國債,存銀行,不能進行其他投資運營。對于現在經歷社保案震蕩后的鎮保基金投資渠道,鮑淡如介紹,“現在的主要投資渠道就是國家規定的渠道,目前國家對于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規定就是存銀行、買國債”。但他同時透露,目前國家層面“正在研究做實的個人賬戶資金運行方面的相關規定”,而上海則將“按實際情況予以貫徹執行”。
針對外界對上海鎮保資金運行提出的質疑,鮑淡如響應:“第一,為了老百姓的利益,應該允許大量資金進入運行;第二,運行必須按照中央的規定,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保證增值。”
201億投向房地產
在高達300多億的違規運營背后,更令人咂舌的是2/3以上的社保資金都違規投入了房地產行業。審計報告顯示:“截至2006年7月17日,社保資金對44家房地產企業貸款余額高達201﹒25億。”
201﹒25億意味著什么?據上海市銀監局的統計,上海市全年的房地產企業信貸量不到1000億。可見201億足以改變整個上海房地產信貸市場的大局。
這些社保資金違規入市的結果就是這樣一個“巧合”:上海市社保資金投入房地產行業的時間段和上海房地產市場走強的時間段幾乎完全吻合!
據了解,上海社保資金運營分三個階段,其自2002年起進入擴大運營階段。而此時正是上海市房地產市場逐漸走強之時,乃至于引起央行等國家機構多次發出預警信號,要求嚴格執行國家宏觀調控政策。
大量社保資金入市顯然對上海樓市升溫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審計報告就此進行了詳細披露,比如2003年,央行出臺“121”文件,明確提出各商業銀行要嚴格控制豪宅別墅等高檔物業信貸,但是,社保資金同期卻逆向而行,向永德等12個別墅項目貸款25億。
根據“121文件”等調控措施規定,銀行發放開發貸款時要求必須“四證齊全”、“開發項目資本金不得低于35%”,“發放的貸款不得跨區使用”等。
而審計報告透露出,上海社保資金隨意放寬貸款條件發給不符合條件的企業,共有159﹒07億貸款發放給了36家不合條件的地產相關企業。
而據有關方面透露,社保資金的清理回收工作還在進行中,到期貸款已逐步收回,未到期貸款也在有關方面的嚴格監管中,將逐步收回。審計報告透露,截至2007年4月23日,255﹒41億已收回167﹒71億。
據《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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