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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知情者指認疑犯脫逃現場。

疑犯在法院審理期間脫逃,將汾陽法院推上風口浪尖。
新聞眼
山西呂梁一疑犯在法院審理期間,成功脫逃,引發軒然大波。事發4個月來,有關部門仍沒有疑犯的任何消息。
截至2008年4月14日,當地檢察機關還未正式啟動檢察程序,對這起離奇的脫逃案進行立案調查。
疑犯趙七明脫逃案留下一系列待解的謎團:法警當時在干什么?他們為什么沒能在趙七明翻上拱頂越過圍牆之前采取有效措施?在趙七明越牆而過后,為什么沒有人翻牆追擊?
2007年12月14日,疑犯趙七明在山西呂梁中級人民法院(下稱呂梁中院)庭審期間,借如廁之機脫逃。
事發4個月來,從法院脫逃的趙七明已然“人間蒸發”,有關部門沒有他的任何消息。
消息人士對《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稱,呂梁中院在事發后,采取了一些亡羊補牢的措施。一名副院長長期蹲守汾陽,試圖尋找突破口;法院刑庭及法警隊則被要求全力配合公安機關偵查案件,追捕逃犯。
截至2008年4月14日,當地檢察機關還未正式啟動檢察程序,對這起離奇的脫逃案進行立案調查。
嫌疑犯趙七明,山西汾陽人,33歲。2004年1月7日,趙七明開車途經汾陽市賈家莊鎮大相村時,與汾酒集團司機李小平駕駛的客車碰撞,雙方發生爭執。趙七明抽刀捅死李小平后■逃,2007年6月在新疆伊寧落網。而在此次脫逃之前,被羈押在汾陽市看守所的趙七明曾試圖組織同監號的8名在押人員逃離看守所。那次密謀已久的越獄行動,因一名同伙的告發而失敗。
然而3個月之后,趙七明居然在法院開庭審理時脫逃。
休庭.如廁.脫逃
2007年12月14日,呂梁中院在汾陽市人民法院(下稱汾陽法院)開庭審理趙組織越獄案、故意傷害李小平并致其死亡案。組織越獄案同時受審的還有趙同監號的馮永星、孫天龍等人。
李小平的妻子武曉娟記得那天“天氣特別好”。但好天氣沒有給武曉娟帶來好心情。庭審中突然發生的脫逃案,將武曉娟和她的親人們氣得吃不下飯。
據一名訴訟參與者說,由于法庭沒有確定準確的開庭時間,庭審大約是在下午3點開庭。
參加出庭的人不多,旁聽席未滿座。
武曉娟和二哥武振貴、妹妹武曉玲及兒子李明軍趕到汾陽法院審判廳時,趙七明、馮永星、孫天龍三人已被押到法庭。
趙七明身著一套嶄新的運動服,外套看守所的馬甲,戴著腳■、手銬,低著頭,身邊站著兩名法警。
這次庭審由呂梁中院刑一庭法官武小明擔任審判長,兩名審判員、一名書記員也來自呂梁中院。一共有3名法警為這次庭審提供法庭安全保衛工作。呂梁中院有關人員4月14日向《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證實,他們來自該院法警大隊。3人中,其中一人為女性,另兩名男性法警一高一矮,矮者胖。
在庭審進行了大約50分鐘后,旁聽席上趙七明的一個哥哥的手機突然響起來。
“聲音很大,一直響著。”武曉娟說。
這個違反法庭紀律的行為引來審判長武小明的呵斥。但趙的這名兄長稱,那不是他的手機,他不知道怎么操作。
一名法警走了過來,將趙七明兄長的手機關閉。幾分鐘后,這部手機再次響起來。同樣的情節被重復一次后,手機終于不再響了。
約兩分鐘后,趙七明突然表現出痛苦的神色,他向審判長提出請求,要上廁所。
在開庭之前,已被押解到汾陽法院的趙七明,已經去過一次法庭外面的廁所。武小明為此稍感不滿,他質問趙七明:“不是剛去了嗎?怎么又要去?”
趙七明給出了一個合乎情理的理由——拉肚子。
在征求了公訴人的意見后,武小明批準了趙七明的請求,并宣布休庭10分鐘。
趙七明在一高一矮兩名法警的看護下,從通往廁所的法庭側門走出。下6級水泥臺階,再橫穿最底層臺階與廁所之間1﹒8米寬(本報記者4月14日測量所得數據,下同)的一條巷道,就到了廁所門前。
大約休庭5分鐘后,武振貴突然聽到法庭的側門被“■當”一聲推開,矮胖的法警跑進來,說:“跑了!”
透過法庭的玻璃窗,武振貴看到趙七明已經攀上廁所的拱頂,雙手撐在插滿碎玻璃的法院圍牆邊緣,身子向上一縱,整個人就越出了圍牆。
此時大約是下午4點10分左右。法庭內已經炸開了鍋,審判長、審判員、尚在法庭內的一名女法警,手忙腳亂地去控制馮永星、孫天龍。
呂梁市檢察院派出的公訴人急得上了火,大聲喊道:“再加一條(罪狀):脫逃既遂!既遂!!”
震驚不已的審判長武小明拿著電話請求支援,而那名矮胖的法警已經■出法庭的前門,穿過院子,向法院圍牆外的天平街奔去。
有出庭者前往趙七明脫逃的廁所查看,發現先前鎖住趙七明雙腳的腳■,已被卸下。據稱,這副腳■的兩個腳環各有一把黃色的銅鎖,兩個腳環被平整地放在蹲位兩邊腳踩的地方。
在汾陽市公安局刑警大隊趕到之前,這個重要的現場已被破壞。多名目擊者向記者證實,那名身材較高的法警,提著這副腳■從廁所繞到法院的院子里,被人提醒這是重要證據后,才穿過法庭來到廁所,將腳■放回原處。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當地警察稱,汾陽警方當天全城戒嚴搜查趙七明,但一無所獲。
累犯趙七明
1975年1月29日出生的趙七明,從小生活在一個多子女的家庭中,一共有6個哥哥、5個姐姐。因為在兒子中排行老七,他的父母給他取了“七明”這個名字。
太多的子女,給生活在山西省呂梁市汾陽市(縣級市)峪道河鎮李家溝村的這個家庭帶來了沉重的生活負擔。
據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當地官員說,生活的沉重壓力,曾導致這個家庭中的一部分子女為了生存,鋌而走險。
趙七明便是其中表現得最為突出的一個。
趙七明最早的犯罪記錄,可以追溯到1989年。這個當年只有14歲的少年,將一名女同學強奸,因此被汾陽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4年。
“可以說,趙七明從剛剛開始有人生意識起,他絕大部分的光陰就是在監獄、犯罪與逃亡中度過。”那名官員說。
1990年被汾陽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4年后,趙七明于1998年獲得減刑釋放,這時的他已經是一個23歲的小伙子。
兩年后的又一次案發表明,8年的刑罰沒有對趙七明產生有效的教育警示效果。
2000年12月,趙七明因非法拘禁罪,再次被汾陽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據當地警方人士介紹,趙七明1998年獲得減刑釋放后,與其兄長一道為人索債,將當事人拘禁,由此受到第二次刑事處罰。
在被汾陽市看守所羈押期間,一名同在該看守所接受管教的汾陽市杏花村鎮村民朱廣曉認識了趙七明。朱發現趙脾氣暴躁,這個身高大約1米70的年輕人,“容不得任何人的冒犯,經常跟其他在押人員打架”。
“他曾經跟我說過,在汾陽監獄服刑時,監獄長都怕他三分。”朱廣曉說。
2002年5月,趙七明刑滿釋放。1年半后,這個已兩次被判刑、在牢獄里度過了整整10年的男子,再次犯下事端:2004年1月與汾酒集團司機李小平駕駛的客車碰撞,雙方爭執時,趙七明捅死李小平后■逃。
密謀越獄失敗
趙七明逃亡到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寧市。
了解案情的消息人士向《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透露,趙在伊寧市以盜賣汽車輪胎為生。
2007年6月中旬,汾陽市公安局在趙七明逃亡3年多后,終于得知趙藏匿在伊寧的消息。汾陽警方隨即派出警力,前往伊寧市實施抓捕。當年6月23日,趙七明在伊寧落網。
《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獲得的官方消息顯示,趙七明從2007年7月開始謀劃越獄,這時距離他被抓捕歸案不到一個月時間。
被關押在汾陽市看守所第22號監舍的趙七明,與同監舍在押人員馮永星、王艷江等8人秘密設計了兩套越獄方案。
在第一套方案中,趙七明計劃在放風時,趁管教民警不備,靠近放風場鐵門處,用事先準備好的香煙盒內的錫箔紙將門上鑰匙的模型壓出,然后用馮永星提供的一副女人用來修整眉毛的眉夾磨制成鑰匙,尋機打開放風場門鎖,翻牆逃跑。
由于擔心被塔樓上荷槍實彈的武警發現,這套越獄方案最終被放■。
于是,這群試圖越獄的在押人員開始按照第二套方案秘密籌劃行動。
趙七明卸下一截用來固定暖氣設備的螺絲杆,將其中一端磨尖制成凶器。除此而外,他們還將監舍內的包袱和床單撕成布條,搓成繩索備用。
與第一套方案相比,這套方案充滿了血腥的暴力色彩。
密謀者計劃,在一切準備充分后,由王艷江外出找管教民警打探情況,選擇適當的時機在監舍內制造打架假象。待受到假象引誘的民警趕來制止時,一群人用已經預備好的凶器、繩索將民警挾持捆綁,然后搶走其配帶的鑰匙,開門逃跑。
這個被緊鑼密鼓籌劃了大約1個月的行動最終敗露。
消息人士透露,在趙七明組織的這次越獄陰謀即將付諸行動時,越獄團伙中一名已決犯秘密向看守所管教人員報告了相關情況。
2007年8月6日晚,大批看守所管教民警突降22號監舍,將在監舍內形成的這個越獄犯罪團伙一舉摧毀。
作為越獄陰謀的主要組織者,趙七明被檢察機關指控涉嫌組織越獄罪。在這個越獄團伙中,同時受到指控的還有馮永星、孫天龍等人。
趙七明借如廁脫逃疑點重重
4月14日上午,記者第二次前往汾陽法院,親臨趙七明脫逃的第一現場——廁所。這是一個用灰色土磚砌起來的簡易廁所,緊靠法院的圍牆建成。在趙七明脫逃案發生后,廁所的上空已被蓋上一張用鋼筋焊成的鐵網。
這個廁所的男廁部分一共有兩個隔開的蹲位,每個蹲位上面有一個半圓型拱頂,高1﹒9米;拱頂與法院的圍牆相連,圍牆高2﹒7米;在蹲位與通往女廁的巷道之間,有一面與拱頂等高的擋牆;擋牆與法庭側門之間直線距離3﹒5米;男廁外的巷道寬1﹒8米。(注:以上數據均由本報記者親自測量所得)
正常情況下,負責監視廁所內動靜的法警,其所在的位置最大的可能範圍,是在男廁門口、巷道和臺階上。本報記者當天測試發現,在這三個區域內活動的法警,只有在兩種情況下才可能看不到趙七明從廁所內爬上拱頂這一過程:一是將身子靠近1﹒9米高的擋牆,讓擋牆將視線完全遮擋;二是背對廁所。否則,當趙七明的頭冒出拱頂時,在上述3個區域內的法警,都能發現其异動,并及時遏止事態發展。
趙七明脫逃案存在以下疑點:
其一,法警當時究竟在干什么?他們為什么沒能在趙七明翻上拱頂越過圍牆之前采取有效措施?在趙七明越牆而過后,為什么沒有人翻牆追捕?
其二,趙七明究竟是如何打開腳■上的兩副銅鎖的?是早已被打開,還是在如廁時被臨時打開的?有一種說法,導致了汾陽警方與呂梁中院之間的嚴重分歧。這個說法稱,腳■上銅鎖的鎖芯早被取出,取而代之的是塞進鎖孔的報紙。這個遭到當地警方抵制的說法,影射問題的根源出在羈押趙七明的汾陽看守所。
其三,在庭審中趙七明兄長連續接到的兩個電話,究竟意味著什么?趙七明脫逃案發生后,當天出庭的人們才意識到這兩個電話的詭异。
其四,法警破壞案發現場,是故意,還是無意中做出的“法盲”行為?
本報記者曾在4月14日就以上疑問分別前往汾陽市公安局、呂梁市檢察院和呂梁中院求解,但均被一一拒絕。
另據消息人士稱,鑒于這次事件的慘痛教訓,呂梁中院院長王志剛在一次法院會議上狠批有關人員“思想麻痹,官僚主義嚴重,突發事件發生后處置不力”。
據稱,呂梁中院紀檢組已對相關人員進行了調查,涉及其中的人員將受到處罰。
這起離奇的疑犯在法院脫逃事件已成為汾陽百姓的談資。據未得到證實的傳言說,趙當天越過法院圍牆后并沒有跑遠,而是躲在一戶人家的煤房里。第二天清晨,這戶人家的一位老人在煤房里發現了趙扔在這里的看守所馬甲和手銬。還有傳言稱,成功脫逃的趙,在2007年12月14日當天就已被在外接應的車輛接走。
像對這一事件充滿疑問的所有人一樣,武曉娟和她的親人在向《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傾訴這段令他們悲涼的往事時,總是問:“在看守所組織越獄沒有成功的趙七明,為什么在法庭庭審時卻成功了?”本版稿件均據《民主與法制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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