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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層法院的司法實踐中,舒洪水博士搜集到了大量鮮活的案例。
文/圖 記者 王麗 實習生 張文俊
36歲的法學博士舒洪水從未想到,自己和同在西北政法大學從事法學教育的4位同事,會因為一段看似簡單的司法實踐經歷,成為中國“學院派”司法實踐的力行者;也因了這次實踐,高校法學人才得以充分接觸中國司法活動的“原生態”,開創了一個法院與大學合作的全新模式。
轉身:法學博士的法官助理角色
4月18日上午,舒洪水開始了他在雁塔區法院法官助理的又一個工作日。一大早,他就同辦公室的幾位同事籌劃案件開庭前的準備工作。
此前,他的身份是西北政法大學法學教師。因為一次思想的碰撞,他的身份發生了短暫變化。
1996年讀法學研究生,2001年畢業留校擔任法學教師,2003年攻讀法學博士,2006年博士畢業繼續擔任法學教師……一路埋頭讀書的舒洪水坦言,沒有一天司法實踐經歷,是他長期以來從事法學教學的最大缺憾。
“現在好多了。每天可以接觸到很多鮮活的案例。”他興奮地翻著手邊的一沓卷宗告訴記者,像對“盜竊罪既遂與未遂的判斷”、“共同犯罪”的界定等等,都是在接觸到司法實踐以后,才有了深刻的認識。說起區別來,舒博士開心得像個撿到寶貝的孩子:“區別太大了!以前,我們搞教學只能在理論問題上做文章,比如什么地位、作用和理論淵源的探討,現在就大不一樣了,可以做的東西很多,因為現實總比理論來得復雜和豐富,可以拓展的空間實在太大了。”
他舉例說,像前些天剛剛接觸到的一件盜竊案,3個人盜竊了價值2700元的電纜,如果按照法律規定,完全可以量刑定罪,但考慮到三人的犯罪動機,最后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定罪。“這樣的司法實踐告訴我們,法律除考慮法律效應外,還要考慮社會效應,要在兩者間求得平衡。”他對記者說。
3月24日,當舒洪水與其他4位法學碩士——國際法學院的張望平、經濟法學院的倪楠、行政法學院的李瑰華、鄭寧波,作為西北政法大學赴基層實踐的首批法官助理,前往雁塔區法院赴任時,他根本沒有想到會有“如此豐厚”的收獲。在他前往雁塔區法院之前,他以為,這次看似簡單的司法實踐,大概只會帶給自己一紙不出書房也能寫出的調研報告。
至今,盡管只是近一個月的司法實踐,但舒洪水覺得自己的全身筋骨都得到了完全舒展。他說,這樣的實踐讓自己全身心地接觸到了中國司法實踐的“原生態”,接觸和認識到了法律的全貌。
舒洪水有個雄心勃勃的計劃,就是在一年的司法實踐中,搜集13個典型案例,撰寫一部專著。
困擾:基層法院專業人才奇缺
舒洪水等人的中國司法實踐,最初萌生于雁塔區人民法院院長劉福榮的業務困擾。
劉福榮毫不諱言地表示,基層法院最大的問題就是
“人少,案多”。她掐指一算,去年全年,雁塔區法院共辦結案件6323件,但在審判執行一線的法官只有43名。其中,有10名法官結案超過200件,最高達286件,人均結案數在陝西省基層法院排名第一。
其實,這種一線法官人均辦結案件超標的情況,在整個西部地區基層法院都存在,凸現了西部基層法官嚴重短缺的現實。我省法院系統近年來的統計資料顯示,2000年至2004年,全省法院系統能夠任命的法官后備人選總共274人,而每年因退休等原因離開的法官在200人左右;最高人民法院透露的數字,近年我國共流失法官1﹒6萬人,其中多數法官是從西部地區流失;又據全國省級檢察院政治部主任座談會公布的數據,2001年至2005年,全國基層檢察院共減員36355名,2002年至2005年,西部基層檢察院檢察官遞減9814名,而同期新任檢察官只有1362名。
為了緩解這個矛盾,去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下發《關于在西部地區部分基層人民法院開展法官助理制度試點、緩解法官短缺問題的意見》。根據文件精神,法官助理的主要來源是法院內部的錄用制書記員和其他輔助人員。在編制許可的情況下,也可以招錄一些符合國家公務員錄用條件,但是尚未通過司法考試、暫不具備任命法官條件的大學畢業生。
種種現實顯示:基層法院檢察院人才形式嚴峻,具有任職資格的人才更是難求。
今年年初,作為我省第一家試行法官助理制度的基層法院,雁塔區法院“首吃螃蟹”。記者了解到,法院在全院4個民商事審判庭推行“二二一”審判模式,也就是通過設置法官助理,搭建了“2名法官—2名法官助理—1名書記員”的審判人員組合模式,希望通過這種搭配和組合緩解法院法官短缺的問題。然而,這個嘗試在實踐中又遭遇了新問題。由于雁塔區法院人員編制短缺,符合條件的法官助理在短時期內一時難以配備齊全。
院長劉福榮苦苦思索:在符合最高法院規定的前提下,以什么樣的方式尋求新生力量,來及時補充法官助理隊伍。
她不知道,幾乎在同時,同一座城市里,也有一個人正在苦苦求解類似難題。
這個人就是西北政法大學校長賈宇。
焦灼:法學博士辦不了離婚案
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賈宇說,近年來,我國法學院發展很快,目前全國有600多所大專院校開設了法律專業,在校法律專業學生30多萬名。但在這種“人才繁榮”表相的背后,是同時期西部基層一些法院、檢察院的人員構成狀況令人擔憂,具有司法資格的法官、檢察官數量有限。
“司法考試實施之前,法官、檢察官的從業人員是多樣化的,有教師、轉業軍官和政府官員等多種知識背景的人。司法考試開始后,按規定,法院和檢察院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司法考試通過證書,但現實中,司法考試是中國最難通過的考試之一……”賈校長說,法學教育中固有的法學理論和司法實踐的脫節,導致政法院校畢業生在法學理論和司法能力上不對稱,其中一個重要標志就是近年來法學專業學生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不多。
眾所周知,西北政法大學因其法學專業教育的突出在全國久負盛名。但盛名之下,作為校長的賈宇壓力很大。為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學校積極配套硬件措施,僅高規格模擬法庭就有6個,其中最大一個可容納500多人,全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標準建造。
然而,就是在這樣的模擬法庭中曾經發生的一幕,讓賈校長心生憂慮。學校曾在模擬法庭審理一起離婚案子,一位法學博士當日充當法官。讓大家非常意外的是,這個理論知識突出的博士愣是沒把案子審下來。前些年,西北政法大學曾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設研究生進修班,學校委派的老師給中院的法官講解法律條款、法規制定、法學教育歷史發展等問題,但在法律運用、操作、實踐方面卻不敢講,張嘴就鬧笑話,法官們意見很大。
“這些事實就是傳統教學模式遭遇現實尷尬的最直接體現。”賈校長說。
西北政法大學副校長楊宗科也同樣心懷憂慮。他認為,理想的法學教師應該具有扎實的法學理論功底和一定的司法實踐經驗。學校希望具有扎實理論基礎的教師,能盡快了解我國基層司法現實,將理論和司法實踐有機結合,為陳舊的法學高等教育尋找突破口。
但是,這個突破口在哪里?怎樣才能實現法學教育和司法實踐的“聯姻”?賈宇、楊宗科一直在思考。
碰撞:院校合作的全新司法實踐模式
今年春節前夕,賈宇校長遇到了劉福榮院長,一個大膽設想新鮮出爐了——組織西北政法大學的青年教師到雁塔區法院擔任法官助理,在給法院提供人才的同時,也讓教師充分接觸中國司法“原生態”實踐。“學院派”苦于缺少實踐、“業界”困于沒有專業性人才的難題解開了。
很快,雁塔區法院黨組緊急召開會議,研究落實這一方案的具體細節,形成了《關于聘請西北政法大學青年教師到法院擔任法官助理的實施意見》。
幾乎同時,校長賈宇召集學校其他領導開會商討。春節期間,這一想法就作為制度確立了下來。學校規定,法學專業的中青年教師都要到基層挂職鍛煉一年,要有一年的助理工作經驗,并要求他們實踐期間搜集、分析案例,以便日后教學宣講,實踐成績將和職稱評比挂■。
記者看到的西北政法大學《教師受聘兼職法律職業崗位管理辦法》中規定:具有助教以上職稱,身體健康,綜合素質較高的法學專業在崗教師,輪流受聘司法機關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等崗位一年。為了鼓勵教師到基層參加司法實踐,學校也給予優厚待遇:對具有在司法實踐部門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等崗位累計不低于12個月的全職工作經歷,且受聘期間考核合格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任;司法實踐部門實踐工作經歷將作為學校今后聘任法律碩士和法學碩士研究生導師的必備條件……
“和律師、檢察官相比,法官更公正、居中地裁判案件,工作程序更加嚴格,這應該是一條比較理想的讓理論聯系實際的新型教學科研模式。”賈宇說,正是在這樣的思路下,學校將嚴格按計劃每年派出10名中青年教師下基層挂職鍛煉,用五年的時間完成全部法學教師實踐活動。而且,嘗試不僅僅局限于法學專業。
目前,舒洪水等5位青年法學教師正在新的崗位上努力工作,他們經歷的不僅僅是一個生動的實踐,一定意義上,他們正承擔著一個具有非常意義的探索和嘗試!有專家表示,法院與大學的合作模式開創了陝西省乃至全國法院系統的先河,對于整個高等教育,這也將是一次破冰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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