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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告字(2008)17號
為加快“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諧西安”建設,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環境,全面提高我市城市建設管理水平,市委、市政府決定從2008年起開展為期三年的城市建設管理提升年活動。根據城市建設管理提升年實施方案要求,在實施街景整治、建築物立面改造、“平改坡”改造、門頭牌匾、戶外廣告整治中,需要各有關單位、個人的支持配合。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 城市建設管理提升整治的範圍
我市城市建設管理提升年工作主要在新城區、蓮湖區、碑林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高新區、經濟開發區、曲江新區、■灞生態區展開。具體提升整治範圍包括:城市主干道的“三縱”(朱宏路—環城西路—太白路一線;未央路—南北大街—長安路一線;太華路—環城東路—太乙路—西延路一線;)、“三橫”(桃園路—大慶路—東五路、西五路—長樂路—紡北路一線;紅光路—豐鎬路—西關正街—西大街—東大街—東關正街—韓森路一線;昆明路—豐登路—環城南路—咸寧路一線)、“三環”(一環路;二環路;三環路)、“一高架”(東西高架路)以及解放路、和平路、雁塔路、勞動路、友誼路、興慶路、朱雀路等城市主要道路及新城廣場周邊、重點街區周邊、旅游線路及景點周邊、城市出入口等重點地段。
二、 城市建設管理提升整治範圍內單位的義務及有關優惠政策
凡列入全市城市建設管理提升整治範圍的街景整治單位、建築物立面改造單位、“平改坡”改造單位、門頭牌匾、戶外廣告整治單位等,均應服從我市城市建設管理提升整治工作大局,切實按照提升整治規劃和工作要求,積極自籌資金完成自身提升整治任務,美化所在街區、所屬建築的形象。
市、區政府相關部門全力做好提升整治的服務保障工作,及時解決轄區單位和市民群眾的困難和問題。對特別困難的單位戶和居民戶,市、區可適當予以補助。
三、獎勵和處罰
對在城市建設管理提升整治中成效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市、區政府予以表彰。對拖延城市建設管理提升整治工作的單位及個人,經查實后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根據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予以處罰。
單位和市民如需對城市建設管理提升整治工作作進一步了解或提出意見和建議,可到市、區城市建設管理提升年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咨詢。 西安市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市、區城市建設管理提升辦地址、聯系電話
市提升辦
地 址: 尚勤路435號八一賓館一號樓411房間
郵 編: 710005 電話:87698411
電子郵件地址: xastishengban002@yahoo.cn
區、開發區提升辦
新城區提升辦 電話:87424240
碑林區提升辦 電話:85350280
蓮湖區提升辦 電話:87590537
雁塔區提升辦 電話:85382022
未央區提升辦 電話:86521390
灞橋區提升辦 電話:83531151
高新區提升辦 電話:88332611
經濟開發區提升辦 電話:86528119
曲江新區提升辦 電話:85596185
■灞生態區提升辦 電話:82592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