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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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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案例教育大有必要 [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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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本散發著油墨芳香的《溫州市行政案例選編》擺到了浙江省溫州市政府各部門局長、處長們的辦公桌上。這部由溫州市委書記、市長邵占維提議并親自參與編纂的書,以50個典型的行政違法敗訴案例提醒他們:在工作中要多一份依法行政意識。(《法制日報》3月3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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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官
不能缺失人文素養 [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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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日中天的易中天,近日一語驚人:學工科的人不應擔任文化部長教育部長。可惜,易先生沒有在接受記者采訪中展開論述,把自己的觀點講透,只留下一句話:“關于這個問題,將用專文來進行研究”。 但既然問題提出來了,我們就不妨順著這個思路想下去:學工科的人,為什么就不應擔任文化部長教育部長?是因為學工科的人缺少文化、教育方面的專業知識?我看說不過去。一者,專業知識固然重要,但卻不是惟一,它不能取代領導必須具備的其他更重要的素養;二者,學工科的未必就一定是文化和教育的門外漢,試想,一個雖然工科畢業,卻有文化、教育方面的興趣和知識積累的人,如果又具有做領導的其他才能,為什么就不可以做文化、教育部門的官員,甚至高官? |
| “許霆案”有望推動法制進步 [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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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霆案由當初的無期徒刑驟減至現在的有期徒刑5年,兩次判決差异為何如此之大?盡管在判決之后法院進行了改判原由的解釋,許霆也當庭表示“不上訴”。但這一切,都不能消除每個公民對這個案件的疑惑。難道是被告人和案情有所變化嗎?不是!那么是涉案金額與適用法律變更了嗎?也不是。那么,為何量刑一下掉了那么多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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