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燕農
經過伊拉克政府與國際奧委會雙方緊急磋商,伊拉克政府承諾將尊重伊拉克奧委會的獨立性,國際奧委會決定解除對伊拉克的禁令,伊拉克重獲參加北京奧運會的資格。但是,由于射箭、柔道、劃艇、舉重等項目的名單提交期限已過,伊拉克最終將有兩名田徑選手被允許參加北京奧運會。(7月31日《新京報》)
這是自7月24日國際奧委會正式宣布取消伊拉克參加北京奧運會資格后,我們看到的最具形勢好轉的消息。事實上,維護運動員的權益不受政治等因素影響,在奧運會的歷史上多有案例。以1992年巴塞羅那奧運會為例,其時,聯合國安理會決定對戰亂不已的南斯拉夫進行制裁,而體育亦在制裁範圍之內。基于此,國際奧委會與聯合國經過磋商達成協議,允許南斯拉夫運動員以個人身份參賽,并臨時承認波黑國家奧委會,邀請其參加巴塞羅那奧運會。在伊拉克的問題上,國際奧委會主席羅格曾經表示:“我們一直表示,希望能在北京看見伊拉克運動員參賽。”今日,這一希望變成現實,體現的是奧林匹克精神的包容與智慧。
不僅于此,為伊拉克運動員參加北京奧運會打開通道,更是對飽經苦難而依然頑強的伊拉克運動員體育精神的尊重。眾所周知,由于戰亂與特殊的國情,伊拉克運動員很多時候處于危險的境遇。據伊拉克奧委會統計,2003年至2007年,已有104名運動員、教練及裁判喪生。21歲的短跑運動員阿卜杜拉.拉扎克,曾經兩次遭到搶手伏擊,幸運地與死神擦肩而過,躲過子彈后的她嚇得暈倒,但半小時之后繼續在場地的另一邊訓練,而目標就是參加北京奧運會。為了協助伊拉克運動員參加北京奧運會,亞歐奧委會都曾做出過積極努力,在國際奧委會的主持下,部分伊拉克運動員在美國、加拿大、德國、埃及、約旦、韓國、日本等國家接受比較正規的訓練。
由此不難看出,伊拉克運動員為參加奧運會付出了怎樣堅韌與執著的代價。出于對奧林匹克精神的敬重,我們應該向飽經苦難的伊拉克運動員的體育精神致敬,應該給其應有的體育尊嚴地位。是故,雖然最終只有兩名田徑選手被允許參加奧運會,我更願意將其看成是兩個人承載了伊拉克運動員的體育尊嚴,兩個人奧運會夢想的實現,實質上代表的是一個群體的體育尊嚴。透過這個群體的尊嚴,是奧林匹克精神在和平、友誼、團結、互助、頑強不屈等方面的具體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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