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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北鎮 圖/朱慧卿
近日,陝西寶■市有關部門制定《通告》:司機違規,單位領導要接受培訓,并向媒體和全市人民道歉。此舉引發不同反應。有人表示支持,有人稱之為“連坐令”表示質疑。(9月1日
《新京報》)
而若果真如此,比如出租車、公交車違反交通法規,其負有連帶責任的公司、市運管處、交通局或城建局等領導要一同接受培訓,那么單位領導可真是太“冤枉”了,如果連續有幾個司機都違規,那么單位領導就只能整天接受培訓,而無法正常工作了,因此法規的可行性存疑。此舉從法理上也講不通,缺乏法律依據。
然而,這樣的規定注定無法長久,因為這個規定的又一個大背景: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換句話說,整治司機違規的行為不是突然提出來的,更不是長時間一直在狠抓不懈的,而是為了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才有寶■市全國文明城市辦公室,聯合寶■市公安局發出這樣一個《通告》,而內容規定也僅僅是在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迎檢期間。換句話說,只在這迎接檢查的一段時間之內有這樣“強硬而蠻橫”的規定,而實施的目的與其說是為了規範交通,做到“車輛文明駕駛,人員文明出行”,不如說是為了追求政績牌匾。
確實,在這樣的“高壓”規定之下,確實可能收到一定的效果,甚至順利通過創建文明城市的檢查,但是這除了增加一個“文明城市”的稱號、成就一個“政績工程”外,又有多少意義?過后交通狀況必然可能恢復到原來狀況,而這“不文明”的政策規定更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政府的形象。
這種“抱佛腳”政策之所以出臺,根本原因就在于政績追求,而政策本身說到底也是一種管理懶政,不是基于平時的管理、教育,而是寄希望于短時間內,通過高壓手段將責任、壓力等轉移給司機單位領導等,來暫時提高文明水平。
文明城市需要的不是短時間內的文明,通過臨時性的政策即使通過檢查,也是“掩耳盜鈴”之舉。而令人擔憂的是,為了追求短時間內的政績,還會有多少荒唐的“抱佛腳”政策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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