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北京讯 (特派记者 崔晓刚) 南水北调中线调水工程中70%的水量来自陕西,而涉及区绝大部分是国家级或省级贫困县,无力支付水源地建设和生态保护所需大量资金。何晓红等30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尽快建立水源地生态保护和水资源补偿机制。
何晓红算了一笔账:关停工矿企业,年减少产值30多亿元;限制发展工矿企业,年减少产值80多亿元;减少渔业养殖面积12万亩,年损失约12亿元;限制化肥、农药、地膜等使用量,农产品产量降低20%以上,需要给水源保护区农民给予每人每年80元至200元的补助,每年需要5.8亿元;为减少柴薪消耗、全部解决农民生活燃料问题,按照每户建沼气池补助1200元计算,共需补助17亿元。
何晓红说,水源地建设和生态保护及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大量资金,而国家资金投入又极为有限,且主要集中在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方面。因此,应尽快建立水源地生态保护和水资源补偿机制。由受水区根据输水量给输水区一定的补偿费,用于水源地水土保持、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让水源地保护区群众和受水区群众共同受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