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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本报报道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第一季度药品质量公告,公布了19种不合格药品名称。昨天,市药监局派出药监人员对我市药品市场进行了检查,并未发现国家公布的不合格生产批号的劣质药品。
昨天,在老百姓大药房西安新城店和太白北路的西安市医药经销公司长寿药店里,检查人员虽然看到广西灵峰药业生产的“金鸡颗粒”和芜湖三益制药公司生产的“盐酸金霉素眼膏”两种药品,但经药监人员检查核实后,发现这些药品不属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的不合格批次,不在劣药范围之内。在随后检查的其他药品经营企业中,也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的药品。
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家药监局公布的不合格药品中,比如“三益盐酸金霉素眼膏”不合格的有两个批次,而“金鸡颗粒”也有两个批次不合格,但这并不代表该药品其他批号也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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