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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被告人头带面罩被法警押入法庭。

海亭、曹修德起立听取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法庭向两人出示大量照片证据。

庭审中的两名被告人似乎显得有些漫不经心。

庭审中,曹修德口口声声辩称自己无罪。(记者陈新摄) 11年前在西安城堡大酒店内入室抢劫并残忍杀死3名日本老人后逃回广西桂林,自以为时隔数年肯定逃过了法律的制裁,孰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11年后一次因赌博而起的小案子却让这个在11年前曾轰动一时的恶性案件真相大白,海亭和曹修德两名逃脱多年的犯罪嫌疑人双双落网。昨天上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的本案一审中,虽然被告人曹修德当庭翻供,然而公诉人义正辞严的诉词和环环相扣的证据锁链让案情昭然天下。
■记者陈新实习生侯睿
指纹对照翻出11年前恶性杀人案
2004年,桂林警方破获一起赌博案,犯罪嫌疑人海亭在录口供时留下指纹,此后,桂林警方一名法医在将手边的犯罪嫌疑人指纹与公安部下发光盘中刻录的全国在破命案犯罪嫌疑人的指纹进行的对照中意外发现,上述赌博案中的一名犯罪嫌疑人海亭的指纹竟然与11年前发生在西安的一起恶性杀人案的凶手指纹完全吻合,于是桂林警方将该犯罪嫌疑人海亭移交西安市公安局进行审理,根据海亭的供述,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曹修德也很快落网,至此,11年前的这起轰动一时的抢劫、杀害日本游客案件渐渐得以真相大白。
11年前的骇人一幕
1993年6月7日,从日本来到西安旅游的一个日本旅行团下榻在位于古城南门外的日资五星级酒店———长安城堡大酒店,然而次日早晨,当旅行团的其他成员都按照前一天约好的时间在酒店大堂内集合,准备一同外出游览时,却迟迟不见住在638房间的杉山力(男,73岁,日本峙山县羽生市人)、杉山楚一郎(男,79岁,日本峙山县羽生市人)和住在另一房间的阿部妇美(女,75岁,日本岗县清水峙人)的踪影,于是队友们决定先到638房间看看怎么回事,然而当他们在久敲未开的情况下请服务员打开638室的房门时,眼前那骇人的情景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惨不忍睹:房间内充满了血腥的气味,杉山力浑身是血倒在室内的床上,杉山楚一郎和阿部妇美仰面半躺在卫生间的浴池里,同样浑身是血。经法医鉴定,杉山力系被他人用锐器切颈致右侧动脉断裂,引起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阿部妇美系被他人捆绑手脚后,用锐器切颈致右侧动脉断裂,引起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杉山楚一郎系被他人用锐器切颈致右侧动脉断裂,引起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杀人越货早有预谋
1993年6月初,自小相识的两名被告人海亭(男,回族,广西桂林人)和曹修德(曾用名曹飚,男,汉族,广西桂林人,1987曾因盗窃罪被桂林警方判刑)一起商量着弄点钱花花,经过再三谋划,二人预谋抢劫。其中曾于1992年4月—10月在西安临潼从事过旅游用品商店营业员,对外国游客有一定了解的曹修德提出日本游客爱随身携带现金,于是二人决定抢劫日本人,而曹修德又提出在桂林当地作案熟人太多、风险太大,加之日本人爱去西安旅游,于是二人将作案地点选在西安。后据两被告人在侦查机关所作的多次供述表明,其实早在作案之前,二人对于作案手段的一些细节就已有约在先:“抢到钱就杀死他们,死无对证”。
1993年6月7日早上,海亭、曹修德坐火车到西安,在西安火车站附近一招待所内登记住宿后,步行前往西安凯悦饭店、皇城宾馆等大酒店进行踩点,同时购买了用于作案的裁纸刀、胶带、袜子等物。当晚9时许,二人来到长安城堡大酒店一楼大厅内伺机作案,适逢一个日本旅游团队入住酒店,二人通过日本游客乘坐的透明观光电梯看到杉山力、杉山楚一郎住进638房间。随后,海亭、曹修德二人等窥得6层楼道无行人后,迅速坐电梯上到酒店6楼,曹修德用一句日语“晚上好”敲开638房门,见房内的防盗门链未扣,二人强行冲进房内,分别将杉山力、杉山楚一郎捆绑,用事先准备的胶带将二人嘴巴封住,海亭负责搜包、曹负责搜身,开始实施抢劫,就在此时,偏巧住在另一房间的日本游客阿部妇美敲门,二人又将阿部妇美拉入房内,用皮带捆绑,用胶带封嘴,并将房内电视声音开到最大音量,继续实施抢劫,最终在被害人身上、包内及旅行箱内共抢走日元20余万元及兑换券等物。然后二人按照事先的约定,残忍地用裁纸刀将杉山力、阿部妇美、杉山楚一郎颈部动脉割断,致三人死亡。然而更加令人发指的是,因为害怕三名被害人在死亡之前看到的影像会保留在眼底,为公安机关提供侦破线索,二人竟然还丧心病狂地用裁纸刀在三名死者的眼部连割数刀,将其眼睛“弄坏”。为避免在作案现场留下指纹,二人作案时将事先买好的女式袜子套在手上,并在事后用浴巾擦拭作案现场,企图消灭证据。然而公安机关还是在细致的现场勘察中采集到了那个至关重要的血指纹。作案期间,海亭的身上沾染血迹,海亭便换上被害老人包中的衣服,并将血衣藏于酒店洗衣袋内逃离现场,后将凶器血衣等物烧毁。嗣后,二人乘火车返回桂林,将抢劫所得日元兑得2万余元人民币,赃款均分挥霍。
庭审·曹修德当庭翻供
昨日上午10时整,海亭、曹修德带着黑色头套被带进法庭,庭审开始后,二人摘去头套,开始依照法庭程序接受讯问,然而自庭审之初,海亭、曹修德二人便表现出极不配合的态度,拒不供认罪行,其中曹修德更是当庭翻供,口口声声坚称“我没有罪”。
于是昨天庭审的焦点聚集在了公诉人出示证据的环节,一篇篇证人证言,点点滴滴的案情记录,大量的实证为公诉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公安机关当年从案发现场提取的血指纹与海亭右手食指指纹完全吻合的对比照片;公安机关的现场勘察、现场照片、法医鉴定与海亭、曹修德在案件侦查中的多次供述基本相符;海亭和曹修德对犯罪现场、当年在西安伺机作案时所住旅馆以及兑换日元地点的分别指认结果完全一致;海亭和曹修德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分别所作的多次供述基本一致,尤其是对作案过程中的一些细节供述基本一致,整个证据锁链环环紧扣,能够充分证明犯罪事实。
多行不义必自毙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虽然是侥幸逃脱了11年,这场迟来的审判终究证明了法律的公正与神圣。
2004年7月10日,海亭、曹修德因嫌疑抢劫杀人罪被西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0日被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案件由西安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市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为,被告人海亭、曹修德目无国法,为抢劫钱财,公然持械在涉外酒店内实施杀人,造成极为恶劣的国际影响,手段残忍,后果极为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五)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抢劫罪追究二被告人刑事责任,依法严惩。
西安市人民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等待海亭和曹修德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