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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25日凌晨,宝鸡至中卫的铁路线上发现3包从火车上掀下的重达90多公斤的棉花包,一旦被列车撞击,就可能造成车毁人亡的惊天大案!究竟是谁埋下了这个隐患?近日,此案侦查终结。请看―――

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

追回的棉花包。

作案用的蓝绿色农用车。
深夜突发掀盗案
8月25日,凌晨1时35分,万籁俱静,人们正在梦中沉睡,西安铁路公安处陇县车站派出所值班室电话骤然响起。
“车站派出所吗?我是34003次货物列车乘务员,向你报警。宝中线史家铺至陇县区间铁路路肩上发现3个整包从火车上掀盗的棉花包,威胁后续列车的安全,请你们速派人将棉花包清出路肩。”
险情就是命令,陇县车站派出所值班员接到报案后,一边安排警力迅速赶往现场,一边向西安铁路公安处指挥中心报告。
当夜值班的铁路公安处副处长罗兵接到指挥中心报告后,立即向公安处政委金勇报告,金勇当即批示:立即成立专案组,尽快破案,消除隐患。
一时间,电波频传,西安铁路公安处指挥中心按公安处领导的指示,下令宝鸡刑警大队和陇县车站派出所增加警力火速赶往现场……
宝鸡刑警大队和陇县车站派出所8名民警凌晨赶到了案发现场,马上将棉花包抬出路肩,夜色中打着手电,对案发现场进行了搜查,但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天亮后,民警们开始对现场进行详细勘查。现场位于宝中线史家铺至陇县区间85km+170m到87km+320m约两公里的线路上,上行右侧路基上发现有16处掀盗砸痕。87km+700m处跨线桥头的公路上发现有车轮痕迹和装运棉花包的痕迹。85km+170m、85km+275m、85km+690m处上行右侧路肩上共发现3包棉花,系新疆呼图壁县某加工厂生产,总重291.6公斤。
随后,侦查员又对邻近案发地的火烧寨车站进行走访,在车站北头19070次货车机后第54位停车位置的路基上发现被钳子夹断的加固铁丝,断痕新鲜,但没有发现被盗车上的铅封。
25日上午,西安铁路公安处为了尽快将特大掀盗案件查个水落石出,立即成立了“8·25”特大掀盗棉花包案专案指挥部,由西安铁路公安处副处长罗兵任总指挥,宝鸡公安段副段长曾保民任副总指挥,宝鸡刑警大队大队长王宝成任专案组组长,副大队长沈江华、陇县车站派出所所长程绍军任副组长,同时从宝鸡刑警大队、陇县车站派出所抽调9名精兵强将,拉开了“8·25”特大掀盗棉花包案侦破工作的帏幕。
剥茧抽丝定下侦查方向
为了加快案件的侦破进度,8月26日上午,西安铁路公安处副处长罗兵亲自来到宝鸡刑警大队,主持召开了由公安段、宝鸡刑警大队和技术部门参加的案情分析会,对案件展开会诊。
会上,各有关单位汇报了在现场发现的情况,指挥部综合大家的意见,勾画出“8·25”掀盗犯罪嫌疑人大致模拟像,并定下“8·25”案侦查方向:由技术部门调查千河车站对被盗列车的补封、加固情况;参战民警对陇县县城及周边地区的小旅社,招待所,饭店进行调查摸排,收集有关线索;参战民警对陇县周边的公路收费站进行走访调查,从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逃窜方向;参战民警尽快与棉花收购网点联系,调查被盗棉花包的具体数量。
随后,围绕分析会所定目标的侦破工作迅速展开。
可疑的“蓝绿色”农用车
经过走访,专案组侦查员获悉:2005年8月25日0时40分,19070次货物列车运行到宝中线史家铺至陇县区间,机后第54位盖车内棉花被盗13包。一位现场目击证人赵某告诉民警,25日凌晨2时许,他骑自行车顺公路走到宝中线87km+700m跨线桥头时,看见桥头停有一辆“蓝绿色”的农用四轮车,车子周围包括司机共有5人,其中一人用手机打电话,一人身穿迷彩服,另有一人身穿运动服,其他两个人的衣着,因为天黑他没有看清楚。
专案组在陇县地区调查走访棉花加工点3家,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走访案发现场40余户住户,民警在当地村民陈某家追回他捡拾的棉花一包。同时,专案组还查看了陇县、宝鸡市、天水市、社堂等地公路收费站的监控录像,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专案组通过侦查员反馈到指挥部的信息,研究分析“蓝绿色”农用四轮车很可能就是运赃车。通过排查,发现甘肃省陇县1990年以来登记在册的“蓝绿色”农用四轮车共有12辆。走访当地群众排除7辆,其余5辆因多次倒手,现在去向不明……线索又因此中断了。
迷雾中凸显一伙嫌疑人
为了查到有用线索,专案组工作人员继续在案发地进行走访调查。
8月28日,侦查员到千阳县走访中得到一条线索。千阳县某旅社老板李某反映:今年6月20日,6个甘肃人乘一辆农用三轮车住进他的旅社,这些人经常是白天睡觉,晚上出去,他觉得这些人行动可疑。他还提供其中一人登记的姓名为石某,男,甘肃陇西县人。
与此同时,陇县车站派出所民警也反映:今年6月份曾经发现一伙可疑人员,其中一个甘肃人绰号叫“二蛋”。
信息很快反馈到专案指挥部,专案组立即派人到甘肃围绕“二蛋”开展调查。经查实,“二蛋”真名石某,男,31岁,家住陇西县。石某今年7月至8月间,先后同5个人有密切的联系。经调查,与石某联系的5个人分别为:黄某、王某、全某、金某、德某,他们均为陇西县人。其中黄某1999年因在“宝中线”盗窃铁路运输物资被铁路警方打击处理过,据此,专案指挥部推断以黄某为首的甘肃省陇西籍等6人有作案的嫌疑。
但是,经过进一步调查走访,石某等6人8月25日在甘肃定西地区,没有作案时间,排除了6人作案嫌疑。
案情又陷入了胶着状态。
一个电话牵出三名盗贼
专案组再次对案发现场方圆3公里内的农户进行摸排调查,同时在陇县地区摸排有关运赃车辆。此外,专案组副组长沈江华带领一个侦查员前往西安摸排一个新发现的线索。
9月4日,专案组副组长沈江华从西安返回陇县地区摸排调查中,一个姓李的农民向沈江华反映:前几天,有一个甘肃人曾打听过汽车运费方面的事,并给他留有联系电话。
沈江华很快查证落实,甘肃人叫卢进明,天水市麦积区渭南乡曹村人,有作案前科。最近与卢进明关系密切的4个同乡经常在一块,这4个人8月22日至25日案发期间都去了宝鸡市,去干什么家里人不知道。
时间基本吻合,这些人很可能与铁路棉花掀盗案有关。
9月6日上午,侦查民警访问卢进明的左右邻居,得知卢进明等5名同乡9月5日又去了宝鸡。
专案指挥部分析认为:卢进明等4人可能重返陇县再次作案,当即命令外出的专案组侦查员立即赶回陇县布控,抓捕卢进明等5人。
9月7日下午3时,专案组侦查员赶回陇县,组长王宝成将参战侦查员分成4个小组,围绕陇县县城宾馆、招待所、旅社进行摸排,以排查“蓝绿色”四轮农用车和甘肃籍住宿登记人员为重点,查找卢进明等犯罪嫌疑人。
下午5时,侦查员石峰、龙云祥排查到陇县宝平路招待所,在招待所后院停车场,发现一辆与案发现场车辆相似的“蓝绿色”四轮农用车(车号甘NJ-29162),而且在车后备厢内发现了两根抬杠、彩色篷布等物。
侦查员石峰、龙云祥马上询问旅社老板。通过落实,确认这辆车是3个甘肃籍男子的,他们于9月7日早晨6时许住进来,住下后,3个人都在206房间睡觉。
侦查员石峰马上给专案组组长王宝成汇报,请求支援,准备对3人实施抓捕。王宝成让石峰等人密切监视,先不要惊动他们,他马上带人赶来。
30分钟后,王宝成大队长带来的增援人员赶到。他们在楼下稍事研究后,由侦查员石峰带路,旅社老板打开206房间的门后,6名侦查员冲进房间,将3名正在熟睡的嫌疑人压在床上制伏,带回陇县车站派出所。
多行不义必自毙
专案组连夜突审,但3名嫌疑人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一言不发。
初审受挫,王宝成和沈江华二人商量,调整策略,重点审讯农用车驾驶员窦同德,民警给窦同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一夜的说服教育终于撬开了窦同德的嘴。随后,嫌疑人窦同德、吕世雄、卢进明很快供述了掀盗棉花包的犯罪事实。
8月24日,窦同德、吕世雄、卢进明等5人开一辆“蓝绿色”嘉龙牌四轮农用车,车号甘NJ-29162,伙同犯罪嫌疑人曹某、毛某(男,均为天水市人)在宝中线火烧寨车站,用断线钳、撬杠等作案工具破封后,钻入19070次列车机后第54位盖车,列车运行到宝中线史家铺至陇县间时,掀下棉花13包。随后,他们又用甘NJ-29162四轮农用车将其中的10包棉花转运到天水市秦安县一家私人塑料加工厂销赃,获赃款10300元。
此外,他们还交代,9月4日,5人开车返回陇县,于7日凌晨4时许,在宝中线火烧寨车站一股道下行货车上破封开门,盗窃车内运输的汽车转向器总成5件,价值1万余元,5人作案后在陇县县城分手。
根据嫌疑人交代的情况,专案组随即展开追赃和抓捕涉案在逃人员。
9月8日,专案组组长王宝成带领侦查员赶到甘肃省天水市,晚9时,专案民警在天水市秦安县解放路一家私人棉花加工点追回被盗棉花6.5包(总重589.1公斤)。
9月9日,专案民警在甘肃省天水市渭南乡曹村将刚刚潜逃回家的犯罪嫌疑人毛元海抓获。
犯罪嫌疑人窦同德,男,汉族,40岁,初中文化,天水市麦积区渭南乡窦家峡村人,9月8日被依法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吕世雄,男,汉族,38岁,小学文化,天水市麦积区渭南乡营房村人,9月8日被依法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卢进明,男,汉族,35岁,初中文化,天水市麦积区渭南乡曹村人,9月8日被依法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毛元海,男,汉族,35岁,小学文化,天水市麦积区渭南乡毛庄村人,9月10日被依法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曹某,男,天水市人,西安铁路警方已经上网通缉,正在追捕之中。
至此,陇海铁路的“8·25”特大掀盗棉花包案胜利告破。西安铁路警方历时14天,风餐露宿,辗转陕西、甘肃两省六个县,行程三千六百余公里,彻底斩断了伸向货运列车的黑手。文/图通讯员张金生
刘卫国记者杨小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