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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深入建筑工地了解情况。
检察长接待日邢成军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
编者按
莲湖区检察院近年来认真落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主题,结合莲湖区情,以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辖区单位为着力点,转变执法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省、市检察院做出全省检察机关向莲湖区检察院学习的决定。本报日前和中央及省、市媒体记者一起,对莲湖区检察院进行了集中采访。从今日开始,本报连续3天对莲湖区检察院的先进事迹进行报道。
“查案忘记了服务,就是我们的失职!”
走进莲湖区检察院,几面锦旗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反贪惩腐,护航经济”、“企业挖蛀,为民解忧”、“稳定哨兵,和谐卫士”……
检察长邢成军说:“这一面面锦旗,在我们心里有时比奖牌还要金贵,因为这是群众给我们的赞赏。”
这一面面锦旗的背后,记载着莲湖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忠诚履职,为维护辖区稳定、和谐、发展的大局,所付出的心血和做出的不懈努力。
迈进新世纪,我国市场经济进入了快速发展期。在国有企业体制改革中,各种职务犯罪案件频繁发生,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的稳定和谐,“查案忘记了服务,忘记了维护群众利益,就是我们的失职!”莲湖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心中牢固树立着维护社会稳定的信念。
2004年初,莲湖区某厂职工相继到莲湖区委、区政府、检察院,反映该厂厂长陈某等人在企业兼并重组中存在经济问题。职工们情绪激动,还拉起了横幅。经区检察院调查核实,陈某在任期间,借企业改制之机,将厂里机器设备变卖殆尽,造成企业停产,职工下岗,其个人存在贪污24万元的犯罪事实。
案件虽然办结,但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该厂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多年未交,职工对此非常不满。检察官们情系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将这一情况向区委汇报,建议尽快解决问题。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下,该厂职工的“三金”很快得到落实,消除了不稳定因素。
春节就要到了,职工们自发地聚集起来,将一面“企业挖蛀,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检察院。退休多年的职工王大爷说:“是莲湖检察官让我们过上了一个安心年!”
严惩企业“蛀虫”
2004年3月,西安市压面机厂职工署名举报该厂原任厂长刘某某涉嫌贪污。莲湖区检察院反贪局二科立即进行了初查,发现刘某某在任西安压面机厂厂长期间,用100万元公款在某信用社购买澄城电厂3年期债券,债券到期后31.5万元的利息由刘某某保管。他称将这笔钱存入银行用于发放1995年1996年职工奖金。
初步调查未发现该笔存款。为了用确凿的证据来揭露犯罪,检察官们深入工厂,两人一组分别对在职和已退休的职工一一作了调查笔录,并核对了1994年至2001年全部账务,确定该笔款并未用于给职工发放奖金。去年3月7日,莲湖区法院以贪污罪依法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11年。
案件宣判了,但检察官们心里并不轻松,因为刘某某在压面机厂担任领导的15年间,百余名职工的统筹金一分都没有缴纳,眼看企业就要倒闭了,职工的生活无法保障。于是检察官与压面机厂的新厂长进行协调,在区政府的支持下,给职工全部缴纳了统筹金,职工的情绪稳定下来,他们敲锣打鼓来到检察院,赠送锦旗和牌匾。
2005年5月,辖区内某国企职工联名举报该企业领导有严重经济问题,上百名职工到公路上静坐,要求严惩企业“蛀虫”,此事引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莲湖区检察院在市检察院的统一协调指挥下,及时向企业派驻专案组,广泛调查群众,对举报反映的19个问题逐件深入排查,一举挖出了该企业3名领导涉嫌受贿犯罪的窝案串案。
通过办案促进经济发展
莲湖区辖区内聚集着中央、省、市属大中型企业200多家。在查办经济犯罪案件中,莲湖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时刻不忘通过办案,千方百计促进辖区经济发展。
2002年3月29日,辖区内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莲湖区检察院举报,该公司销售公司业务员梁某在1997年至1999年做业务期间,涉嫌挪用公款22万元。在调查期间梁某擅自离开公司,去向不明。
同年7月,莲湖区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梁某立案侦查。此时梁潜逃外地。去年元月,全国检察、公安机关开展追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全面启动,莲湖区检察院将梁某确定为重点追逃对象。后在北京市检察院和公安部门等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莲湖区检察院办案干警在北京一招待所将梁某抓获。
梁某归案后,在该公司近百名销售业务员中产生了强烈反响,企业销售款的回款额明显增加,回款周期明显缩短,有效维护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促进了企业经济发展。
2003年5月至8月,莲湖区检察院深入辖区内一家大型公司,先后侦破该公司5名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案件。
案件查办后,针对该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问题,连续发出检察建议,该公司根据这些建议,对下属各部门的财务管理进行了全面整顿,清理出小金库资金1000多万元,全部收归公司财务大账,促进了企业发展经营。
开展社会大预防
莲湖区检察院在坚决惩治犯罪的同时,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强化犯罪预防为主要手段,积极为辖区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促进辖区单位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维护辖区投资环境。
2003年7月,莲湖区检察院组织、联合辖区内52家基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发起成立了西部检察机关首家预防职务犯罪协会———莲湖区预防职务犯罪协会。该协会一成立,就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好评,目前会员单位已发展到75家。2003年以来,该院依托预防协会,开展社会大预防,对45%的发案单位、8个行业领域进行了典型个案和类案分析,共发出检察建议40份,帮助相关单位建立完善各类规章制度48项。
莲湖区政府一位领导对记者说:莲湖区检察院发起建立预防协会,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遏制了过去个别部门以罚代刑和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提高了行政人员的自律意识,保护了干部,改善了区里的投资环境。全区去年行政罚款下降了15%,税收却增加了21%。
居民生活和睦了
莲湖区是人口大区,有73万人。为了给辖区群众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莲湖区检察院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和侵财性犯罪,坚持依法快捕快诉,严厉查办了一系列恶性案件。
2005年4月至7月间,以刘友朝为首的抢劫犯罪团伙以晨练老人为目标,连续疯狂抢劫作案10余起,造成4人死亡,劫取现金6000余元、金戒指10余枚,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该院适时介入侦查,指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迅速批捕、起诉了6名犯罪嫌疑人,有效地增强了当地群众的安全感。
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他们注意化解社会矛盾,通过办案促进社会和谐。2005年3月24日莲湖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西安某物业公司管理混乱,收费不合理,公司副经理王某涉嫌贪污犯罪。
检察官调取了该公司的财务账目,并要求王某来检察院接受讯问,同时连夜查账目,发现2001年12月17日,王某私自将物业公司的20万元公款,以现金形式存入某信用社自己开办的一公司的账户上。
同时查明,该公司法人代表就是王某,他将20万元于2002年2月分4次,以现金形式全部交回物业公司的账上。之后王某故作镇定来到检察院,但他没想到检察官这么快就掌握了他的犯罪证据。最后王某交代了挪用公款20万元的犯罪事实,同时还交代了其他问题。
在查明上述情况后该院反贪局立案查处。通过办理这起案件,小区居民反映,物业公司不像以前光收钱不服务了,小区的卫生、治安等环境也随之改善了。
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
在办理刑事犯罪案件中,莲湖区检察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探索运用不起诉制度,采取非刑罚处理的方法,努力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详细了解犯罪嫌疑人家庭背景、平时表现等,针对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建议实行宽严有度的刑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帮教,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使一批有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洗心革面,重返校园,重归社会。
2005年12月,莲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犯罪案。检察官瞿健朝在审查案件时,发现被告人李某是未成年人而且还是在校生,学习较好,作案的动机仅是因家里没钱,他想买一台电脑。检察官没有就案办案,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耐心地做被告人的思想教育工作,让他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并要求其家长对李某做好监护工作。
此案起诉到法院后,公诉人建议法院办案法官对李某从轻处罚。法院采纳了公诉人的意见,对李某作出了免于刑事处分的判决,使李某有了重新回到学校学习和重新做人的机会。
为稳定尽责、为发展尽职、为安宁尽力、为和谐尽心,莲湖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展现了他们和谐卫士的风采。
文/本报记者张小乙《检察日报》记者岳红革实习生颜妍李健
图/记者王晓林实习生常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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