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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年1月30日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焦安发副主任代表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在过去的一年里,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做好区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指导工作,努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充分肯定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工作目标和任务。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各项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认真履行职权,突出重点,扎实工作,为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实现率先发展,建设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