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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在法庭上陈述。 《广州日报》供图
随着广东省高院昨天当庭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许霆也许将是最后一次坐上法院的被告席,昨天他一改“为银行保管说”,态度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不仅认罪,正式向银行道歉,并且还为ATM运营商的工程师求起了情。尽管两名辩护律师还在尽力为他做无罪辩护,他唯一的愿望却只剩下了“早点服刑、减刑,早日回家……”
新律师提出新辩解
昨日,广东省高院将此案安排在四楼的大法庭审理,在中午一点多的时候,就有很多等待旁听的人在法院门口守候,法警示意旁听人员从第四排开始可以随意就坐,却在第四排靠近中间走道处空出了两个位置,说是要留给许霆的父母。
昨日,法院对新的证据和事实进行审理,为此辩护律师也提出了一些新的证据,证明当时ATM机上不仅没有提示故障,还用中英文显示了“请提取现金”的字样。辩护律师认为,银行是财产的所有者,许霆在插卡时候告诉了银行“我是谁”,输入时告诉了银行“要取多少钱”,而ATM机上显示“请提取现金”代表着银行同意。如今,银行事后否认,充其量只算电子支付差错,是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
许霆替ATM机求情
许霆昨天在法庭上的表现与以往大不一样,与屡屡抛出“银行保管说”等为自己辩解无罪的态度相比,昨天他的态度也在逐渐转变,一直到庭审的最后陈述,他竟以“认罪,没有辩护”来了一个180度的大转弯,记者记录下了他在法庭上心理状态变化的全过程。
直到庭审最后的阶段,许霆的态度继续发生巨大的转变,说出了下面这段话,情绪激动,声音哽咽:“这个案子特殊在于钱,我愿意承担任何的责任和处罚。我想对银行说,银行和ATM机运营公司都不应该负责。银行曾经给我机会,我在这里向银行正式道歉。机器运营商的工程师难免出现问题,如果让他也负责任,那谁还敢当工程师、修理工呢?希望大家能够理解他,我一个人承受的痛苦不需要两个人共享。我通过这次事件变得更加成熟。
许霆父带钱还款
昨日陪同许霆父亲的还有一个很特别的人,他就是“云南许霆”——何鹏的父亲何见贵。休庭时间,许霆父亲对记者表示,对这次庭审不抱希望。并且说,“我这次带了25000元,法院随时通知,我随时可以还款。”因为许霆只花了25000元,其它则在潜逃期间,被偷了5万元,投资网吧,赔了5万元,还有5万元,被当地警方冻结了。
何见贵说,“对我个人而言,这不是一个判多判少的问题,我要的是一个说法,我就是不同意‘盗窃罪’的定性。”他认为,“这完全是一个民事案件,按照刑事案件处理,从一开始就错了。”他说,他已经买了今天下午的火车票回云南,虽然为何鹏案跑了7年了,但他还会继续奔波。 《信息时报》供稿
事件发展过程
2006年4月21日晚,许霆在广州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取款机出故障,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许霆潜逃一年后被抓获,在2007年12月16日以盗窃罪被广州中院判无期徒刑。
2007年12月18日,网上调查显示9成网友认为量刑过重。
2008年1月7日,8名律师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出以10年前的罪刑标尺来衡量今天的犯罪行为,不符合社会实际。
2008 年1月10日,广东高院表示许霆案已经裁定发回广州中院重审,许霆的辩护律师表示将继续为许霆作无罪辩护。
2008年2月22日,许霆案开庭重审,许霆庭上爆惊人之语。
2008年2月23日,许霆庭上自辩遭声讨,不少挺许派“倒戈”, 网友定其七宗罪。
2008年2月28日,进入重审程序的“许霆案”将由广州中院逐级呈报至最高法院进行请示。
2008年3月31日, 广州中院一审重审,许霆以盗窃罪获刑五年, 罚金两万,追讨其取出的173826元。
2008年4月9日,许霆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表示二审应作出无罪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