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顾荣 实习生
李清)记者昨日从市振兴办获悉,我市振兴计划今年资助大学生到农村基层从医从教活动已经开始。目前,高陵等8个从医从教助学金工作实施县(区)振兴办正在组织征集2009、2010两年需求信息。
今年计划资助160名大学生
2008年我市振兴计划资助50名(医学、师范专业各25名)从医从教大学生。
陕西省振兴计划在我市资助110名(医学、师范专业各55名)从医从教大学生。
以上振兴计划大学生资助实施范围为高陵县、蓝田县、户县、周至县、灞桥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等8个县区。
部分专业放宽申报条件
资助对象为2009年、2010年两届毕业的普通高校师范或医学专业本科生,医学影像、医学检验、护理、临床医学可放宽至统招大专学历,资助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计划资助人数的三分之一。受资助的对象毕业后必须按照协议到农村基层从医从教。
省振兴计划年助学金6000元
我市振兴计划从医从教助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陕西省振兴计划从医从教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助学金受助生,在每生每年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的基础上,由省上再补齐6000元)。
受助学生在校期间以助学金形式资助,学生毕业离校后以奖励金形式发放。统一按每生每年的助学金金额计发。助学金与奖励金合并发放时间为师范类4年,医学类依据其学制分别为3-5年。
不履行服务年限不得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
受助学生毕业后到基层的服务年限为:教育类五年、医学类六年。服务期满后可按照本人意愿继续工作或流动。
对违反协议不到基层工作或不严格履行服务年限的,列入本人不诚信记录,予以通报并在媒体曝光,退还全部培养、资助经费,并不得在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