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拓玲 实习生
郑婉)记者昨日从省建设厅获悉,为帮助我省受灾地区开展灾后重建工作,23日下午,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与省建设厅签署了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计划向我省基础设施损害严重的汉中、宝鸡、西安等地提供贷款18亿元。
据悉,省建设厅和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经过友好协商,就开发性金融支持陕西灾后居民住房及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长期稳定的金融合作关系,达成协议。双方将加强在全省城市规划、城镇规划及城乡体系规划等方面的合作,双方同时确定了安居房建设、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及旧城区改造、以及城市供水、燃气、热力等项目的合作领域。
与此同时,我省将着手制定汉中、宝鸡、咸阳、安康、西安五市三年期(2008-1010年)重建严重受灾县区规划,具体编制规划7月10日前将出台。目前,省建设厅会同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标准。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也开通了抗震救灾应急贷款“绿色通道”,已发放应急贷款4.0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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