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西安市教育局昨日宣布,根据陕西省和国家有关规范教育收费的文件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西安市第70中学等四所公办改制学校办学体制问题的批复》精神,对西安市第70中学、西安市信德中学、西安市英才中学、西安市第六中学分校等四所公办改制学校办学体制进行调整,恢复学校公办性质。
西安市教育局通知说,从2009年春季开学报到起,取消四所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收费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实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西安市第六中学分校要严格遵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同意试办西安市第六中学分校的批复》的精神和要求,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不得超标准收费。
四所学校高中教育阶段,在收费政策方面给予两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所有高中阶段的学生执行原改制学校收费标准;从2010年秋季开学报到起,高中阶段所有学生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政策,恢复学校高中教育阶段公办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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