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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人士介绍说,根据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浙江省内各县市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推广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钱庄”合法化进入倒计时
今年5月中国银监会、央行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后,浙江的商人便开始行动起来。
“杭州17家、温州16家、绍兴6家,其他各县市也正在积极准备中。”一位浙江地下金融市场的“资深从业者”告诉记者,这是浙江省有史以来范围最广、力度最大的对“地下金融”的收编行动。记者从浙江省政府有关方面得到的消息则显示,7月份,将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工作,按计划9月上旬首批小额贷款公司即可正式开展业务。
发起人锁定民营骨干企业
根据有关报道,温州分布在全国的资金有6000亿元,记者从温州金融办了解的数据显示,2007年温州流动性资本超过3000亿元,每年约以14%的速度递增。“按照温州这个基数计算,加上杭州、宁波、台州、金华等几个城市,浙江省几个主要城市的流动性资本肯定超过1万亿元。”这笔资金,被金融研究者们称为“草根金融”。
记者了解到,2001年温州开出第一家担保公司,至今温州市注册的各类担保公司已达240多家,数量高居全国之首。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告诉记者,这些担保公司都想借机转成小额贷款公司,现在是一个好的契机。
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要从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当地民营骨干企业中选择,要求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欠发达县域不低于2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三年赢利且利润总额在1500万元(欠发达县域600万元)以上。
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的持股比例不超过20%,其余单个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但不得低于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0.5%。试点期间,注册资本的上限为2亿元(欠发达县域为1亿元)。对于切实服务小企业和“三农”、规范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1年后允许增资扩股。
利率不得超过规定上限
小额贷款公司并不意味着高利贷和放任自流。银监会强调,贷款利率不得超过有关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为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
这次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内外部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并且坚持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发放贷款,70%资金应发放给贷款余额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借款人,其余30%资金的单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金的5%。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其股东发放贷款。
实际上,温州的部分担保机构,许多名义上在做担保的业务,暗地里却在从事高利贷,这已经是一个半公开的秘密。小额贷款公司一旦放开,对遏制这类非法金融行为应该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有专家认为,长远看来,这绝对是一个利好。通过担保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典当等方式呈现的民间金融生存空间,在各大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力度加大等因素的冲击下将越来越小。“只要管理规范,就有很大的生存空间。”
浙江省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若有非法集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由县级政府负责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及时查处,吊销营业执照,追究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并报省有关部门取消其小额贷款试点资格。 据《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