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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 与过去历次人代会相比,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收到的1374件议案呈现出三个明显特点。
本次会议代表团和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与过去历次会议相比:一是数量有较大增加,是1983年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实行代表议案制度以来最多的一次;二是在提出的议案中,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符合议案规范要求、可作为议案处理的件数和比重都有较大增加;三是案由广泛,许多议案涉及解决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其中要求制定、修改法律或者完善有关法律制度的约占60%。
大会副秘书长盛华仁表示,大会秘书处建议,将符合或者基本符合议案规范要求的641件作为议案处理,分别交由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其中交由法律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的各166件,为各专门委员会中最多。其余700多件,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并同时将答复内容向常委会办事机构反馈,以便进行督促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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