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忠革
搞“儿童文学”创作之余,我办个小作家班,为了激发孩子们的写作兴趣,我试着让他们投稿。目前,各种儿童报刊(包括一部分成人报刊)征文广告很多,诸如什么:大赛设特等奖1名,奖金3000元;一等奖4名,奖金各800元;二等奖20名,奖金各200元,三等奖60名,奖金各50元。另设优秀奖500名,辅导奖和组织奖若干名。特、一、二、三等奖在参加决赛的优秀奖作品中产生……于是我很兴奋,把小作家班中最优秀的作文,挑选几篇,经过精心修改,投给征文的编辑部。过了不久,投稿的学生都得了“决赛通知书”。诸如什么:为确保大赛圆满成功,征文办向参加名次奖决赛的作者收取广告宣传、评审、改稿、存稿、邮寄费用共50元整。并规定时间寄给编辑部×××收。如果你愿意当通讯员,共交费70元……
家长盼“成龙”、“成凤”心切,小孩子也有荣誉心,于是慷慨解囊,把款项寄给征文办公宝。可半年过去了,石沉大海,音信皆无……
后来,我把较差的作文寄给征文办公室,也同样获得“决赛权”!这下我明白了其中的奥妙:只要你投稿,都能获得“决赛权”,你就交50+20=70元吧!
这种名义上的“征文”大赛,实质是设“圈套”,让广大中小学生往里钻。让征文者的钱包鼓鼓的。在孩子们的身上,捞一笔大钱!呜呼,可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