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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过马加爵杀了人是否后悔,他曾经说后悔。“那不是真话,他连续三天杀四个人,如果后悔他会停下来。”
“我为死去的大学生感到遗憾,也很为马加爵感到遗憾。”中国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这样评论。
身为犯罪心理学专家却不能到现场,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而且随
着调查的深入,专家的缺席在某种程度带来的损失将是无法弥补的。
三天内连杀四人,自己却声称是因为别人说他打牌作弊而起;杀死的是自己朝夕相伴四年的同学,有人说马加爵丧心病狂,根本不像是一个受过高等教
育的大学生,而是个疯子。
上大学从家里拿了6000元钱,最困难的时候因为没有鞋子穿而没有去上课,但还是没有向家里再要一分钱,靠打零工养活自己,因而有非常多的人对马加爵充满同情。
马加爵内心世界到底是怎样的?他是个变态的杀手还是个有着正常情感的人?
“按照现在可以看到的资料,我认为这是一个比较典型的情绪型犯罪。”李玫瑾对马加爵进行了心理分析:马加爵在家里是最小的一个孩子,从小受到宠爱,学习成绩出色,所以会有任性、自我中心等问题;他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但是家境贫穷、现实不如人意,所以容易有自卑、自怜的心理特点;进入大学后城乡巨大落差又导致了心理上的不平衡,这就造成了他敏感、多疑、狭窄的性格特点,而这样一种性格和同学相处的时候就难免出现一些怪异的行为。因为他性格内向,不肯轻易反映出内心的东西,而周围的人如果对他不在意一些,或者忽视一些,对他的一些表现作出过于简单的回应,他的行为就会更为怪异。慢慢地某些小的芥蒂也会形成一种仇恨,仇恨的积累导致了最后犯罪行为的发生。
情绪型犯罪有两种,一种是激情型的,另一种就是仇恨累积型的。马加爵就是第二种。这种类型有四个特点,一是心理活动的发生是一个慢慢积累的过程,而不是因为一个事件,他所说的因为打牌只是一个导火线,背后一定有一个不良情绪积累的过程;第二个特点是,这类犯罪有一个预谋过程,不同于激情型的犯罪,他这类犯罪都是指向性非常明确的,不会杀错,也不会“滥杀无辜”;第三,这类犯罪不会自动停止,因为预谋时间很长,所以犯罪的时候就一定会做到底;第四,这个类型犯罪人行为都非常狠毒。
马加爵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别人问他杀了同学是否后悔,他曾经说后悔。但我认为那不是真话,他连续三天杀人,如果后悔他会停下来。
尽管如此我认为他还是一个有正常情感需求的人,他在逃跑过程中录下磁带,这一行为透露出来的信息是渴望别人了解他。尽管磁带是给自己的家人,这就和杨新海杀人案不一样。杨新海完全是一种犯罪人格,不需要和别人交流。但马加爵不是这样,他是一个正常的人,而且情感还很丰富,但是他却没有表现出来,或无法表现,这中间存在一个技巧和能力的问题。
所以我认为,如果在情绪累积过程中一旦外在出现一个干预,这场悲剧很可能就能避免。这也是我遗憾的原因,现在很多大学生个性上和马加爵有类似的问题,所以分析马加爵的心理更在于避免其他遗憾的发生。(据《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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