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高亚平通讯员王媛)6月7日起,交警部门将正式开始处罚不系安全带行为,届时,交警将由宣传教育为主过渡为严厉纠正处罚,对不按《交通法》规定佩戴安全带的,一经发现,将处以百元高额罚款。
近日,针对市内驾车人、乘车人不佩戴安全带的问题,公安交管部门展开了专项整顿。市公安交管支队有关领导告诉记者,整顿行动分为前后两部分,由于不少群众对《交通法》的相关规定不够了解,目前还处于宣传教育为主的前一阶段,对此类违章只纠正不处罚。经过几天来的宣传纠正,记者看到,大部分出租车司机都主动戴上了安全带,其他车辆只有部分驾驶员佩戴了安全带,乘客佩戴安全带的仍然较少。不少群众嫌麻烦、拍弄皱衣服、应付交警检查的心理严重,没有真正意识到安全带对保护自身安全的重要。为了使《交通法》落到实处,交警部门将于下周起在全市组织大规模彻查行动,进入处罚阶段。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和第九十条规定,结合省交警总队《全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暂行标准》,我市对于不按《交通法》规定佩戴安全带的,将处以一百元罚款,同时,现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立即消除违法行为,按要求佩戴好安全带后,方可放行。
交警告诉记者,目前流行的汽车安全装置比如ABS、气囊、安全舱结构等装置,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对人们安全起最主要保障作用的其实还是安全带。汽车前进过程中,乘车人和驾车人也以相同的速度向前推进,假如车子突然停下,乘客的身体将会持续以高速惯性前冲,要将身体维持在座位上,必须有3000—5000kg的制约力量,安全带就有效地提供了这种力量和保障。现在的安全带设计十分科学,佩戴安全带,虽麻烦了点,但对驾、乘人员是有百利而无一害;是否主动佩戴安全带也从侧面体现了一个人的文明意识和法律意识。交管部门真诚地希望大家及时养成自觉佩戴安全带的好习惯,自觉维护生命安全,不要把遵守法规当成应付交警处罚的“无奈之举”,在受到处罚、受到伤害后“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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