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陈新)为切实维护警服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蓝田县公安局近日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整顿统一着装工作。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公安部门是经国务院批准的统一着装部门,着装人员应属于人民警察建制并授予警衔的在编人民警察。蓝田警方此次整顿统一着装的重点为:非在编人员擅自着装;厂矿、企事业(学校)单位的保卫人员着“99”式警服或者摹仿“99”式警服;仿制、自制警号;非法生产、销售“99”式警服或仿制“99”式警服;擅自改变着装范围、着装标准和自费比例。对于保安公司、企事业单位非警员人员着“99”式警服以及生产、销售、仿制“99”式警服或饰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和清理,对收回或收缴的服装、标志,登记后由督察队统一收集整理,及时上报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室统一销毁。对于非警人员着装的,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并及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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