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通讯员岳红革)近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一起盗窃案时,检察官明察秋毫,使被告人两年前的漏罪得以揭露,一并予以追诉。
被告人王高峰系陕西省商洛市农民,于今年2月28日凌晨,伙同惯盗郝冠军等四人来西安,盗窃了一辆五菱牌面包车,销赃时,被公安人员抓获。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在审查该案时,根据案卷中的线索敏锐地意识到被告人王高峰尚有漏罪可以深挖,便立即调查取证,仅用4天时间,就依法查明了王高峰曾在2002年8月13日、14日还伙同他人在商洛市商州连续盗窃了两辆摩托车(价值7020元)的盗窃罪行,企图侥幸蒙混的王高峰将受到法律更加严厉的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