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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助条件
1.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通过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的统招生。
2.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残疾学生通过普通高考或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的统招生及高中生(含中专和技校)。
二、资助标准
大学本科生每人3000元;专科生每人2000元;高中生每人1000元。每名学生只能享受一次资助。
三、办理程序
1.城镇低保对象子女(不包括享受最低生活待遇的残疾学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户口本、本年度民政部门核发的《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到所在区县民政部门领取《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子女考取大学政府补助金申请表》。申请人将填写好的《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子女考取大学政府补助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和高校录取通知书、本年度民政部门核发的《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送民政和财政部门审核。
2.享受最低生活待遇的残疾学生凭高校或高中(含中专和技校)录取通知书、户口本、本年度民政部门核发的《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到所在区县残联领取《西安市扶残助学补助金申请表》。申请人将填写好的《西安市扶残助学补助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和高校或高中录取通知书、本年度民政部门核发的《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送残联和财政部门审核。
3.区县财政、民政部门和残联在3日内办理完审核手续,10日内将助学补助金发放到申请人手中。
四、联系电话西安市民政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处87295922 87296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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