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进西安市公安碑林分局监所管理大队(即碑林区看守所)的大院,迎面墙上一条“把一件简单的工作做好就是不简单;把一件平凡的工作做好就是不平凡”的标语似乎也向我们诉说了这里干警所从事工作的那种简单与平凡,也体会到了他们肩上责任的重大和工作的艰辛。
公安碑林分局监管大队早于1994年就被授予“区级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2005年被评为“深挖犯罪先进单位”;2006年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2006年度监管大队荣立“集体三等功”和市级“深挖犯罪先进单位”,尤其是这里在全省率先推行的“勤务模式改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其先进经验在研讨会上受到了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高度评价。
在创建精神文明的活动中,碑林分局监管大队支部领导班子带领全队干警不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注意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狠抓干警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为创建一流的工作业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为此,他们在创建活动过程中成立了创建精神文明活动领导小组,支部书记、大队长乔木亲任组长,支部副书记、教导员秦川任副组长,其次是提出了明确的创建目标和严密细致的创建措施,制定了创建文明单位的一系列规划,并且针对创建文明单位开展了丰富的教育和培训活动,营造了一种人人参与、个个争先的创建氛围。
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创建活动是他们的一大特色。在实践中,大队坚持人性化、科学化、文明化的管理方式,实行主协管和面对面管理的勤务模式,在民警中全面展开“创文明”的教育和培训,加强和提高所有民警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质。通过对少年在押人员进行文化教育等举措,从情感入手,控制和解决在押人员的心理矛盾,促其正确认识到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并且还组织建设了区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和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基地,为碑林区的领导干部和青少年进行警示教育提供了一个生动的课堂。
值得一提的是,他们在创建活动过程中始终坚持把创建活动与“建一流班子,创一流业绩”紧密地结合起来,并根据“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公正、服务热情、凝聚力好、战斗力强”的要求,严格按照公安部五条禁令、省厅“四个严禁”和监管民警廉政十不准的要求,在狠抓干警队伍建设,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公安队伍,不断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实现了在民警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的提高和追求中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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