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新闻晨报》报道 在27日召开的上海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政协委员罗华荣、顾大僖分别提交提案,呼吁上海市民在重视“脚”和“手”的同时,管住自己的口,免得祸从口出。
记者从上海市文明办了解到,该办已经会同有关专家着手调研关于制定《上海市民公共行为条例》的可行性,其中就涉及到规范包括“不说粗话、脏话”在内的不文明行为。
课题组成员、华东政法学院教授蒋德海向记者举了一个大家都熟悉的“七不”规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损坏公物、不破坏绿化、不乱穿马路、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说粗话脏话)。对于《上海市民公共行为条例》的内容,蒋德海透露,主要是在“七不”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些新的内容,比如市民养狗带来的一些不文明行为等。尽管专家们还没有细化到具体的内容,但基本明确了设立禁止行为的主要原则:适合大多数上海市民公共行为习惯,严格区分纯属个人道德修养和有社会危害性的个人行为之间的界线。专家建议建立以市容监察为主导的单一性市民公共行为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可以采取流动或随机执法的形式。对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和程度,可以有不同和差距,但力度必须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