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金周”长假制度何去何从
“黄金周”,即每年“十一”、“五一”、春节三个假日的连续7天放假,它始于1999年“十一”。近日,《光明日报》刊载文章指出,针对“黄金周”制度在推行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取消“黄金周”的呼声不断,是否保留“黄金周”再度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黄金周”制度的推行,可以说是喜忧参半:喜的是它具有巨大的产业拉动作用,包括旅游、交通、宾馆、餐饮、商业、通讯、娱乐等相关行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有目共睹,同时它还促使公民的休息权力觉醒,普通劳动者开始形成定期休假习惯,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忧的是现有公共服务远远不能满足这种集中性很高的消费需求,这不仅造成了“黄金周”生活质量、旅游质量、休闲质量的下降,也影响到我国旅游可持续发展的资源、环境、经营和消费基础,挫伤国民旅游持续消费的积极性等等。
在这种矛盾之中,有人认为应该继续保留“黄金周”制度,对于其中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带薪度假、分区分时假期、分行业休假制度等方案来解决;而有的人则认为应将其取消。对此,您是如何看待的呢,“黄金周”应予保留还是取消,原因何在?
“黄金周”长假制度何去何从?敬请关注下期会客厅话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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