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方发金老人来到本报表示,灞桥区席王街办的寇强胜同志对工作认真负责、公正严明,为群众办事不抽一根烟、不吃一口饭。他认为,像寇强胜这样的好干部不但值得表扬,而且也应成为大家学习的榜样。
方发金老人是碑林区经委的退休职工。1951年参加抗美援朝时左肩负伤,被认定为一等残疾,1954年方老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提及寇强胜,方老介绍说,这还得从他和前妻的婚姻说起。据老人介绍,他和前妻1997年认识,1998年领取了结婚证。婚后,他卖掉了原有单元房,随前妻到灞桥阎家滩村居住,并在该村建房。2001年夫妻感情破裂后,双方矛盾突出并诉至法院申请离婚。在分割财产时,前妻称阎家滩村拆迁改造没有给她补偿。为弄清事实真相,方老委托律师多次奔走相关部门,但却无人愿意为其提供证据。去年5月,方老赶到阎家滩拆迁办,正好碰见街办下派负责阎家滩拆迁工作的寇强胜同志。弄清事情原委后,寇强胜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向法庭提交了有关涉及方老前妻房屋拆迁的补偿及安置情况的证明材料。据此,法院判决,房屋拆迁补偿费共有部分应分给方老5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前妻未能完全兑付。方老又在为执行问题犯愁,无奈之下,今年8月方老找到阎家滩负责分房的部门,想了解前妻分房的情况。此时,碰巧又遇到再次被下派到阎家村负责分房工作的寇强胜。听完方老的介绍,寇强胜又顶着压力向法庭提供了有关方老前妻分得房屋的实际情况。回忆事情经过,方老激动地说,不抽咱一根烟,没喝咱一口茶,这样的好同志不多见。方老掩饰不住内心的感激,从口袋拿出身上仅有的100元钱,结果被寇强胜断然拒绝;要赠送做好的锦旗,最终也被寇强胜婉言谢绝。接受采访时,寇强胜平静地说:“公民都有为法庭如实提供证据的责任和义务,我只不过做了我作为公民和干部应该做的而已!”记者王保国周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