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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每年 缴纳 180元

个人每年 缴纳
30元 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工作会议昨日召开,这标志着我市将全市少年儿童和城镇非从业居民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宣告我市多层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已基本建成。就广大城镇居民关心的参保问题,记者专门采访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
参保对象
我市10月1日起施行《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
1.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包括长期随父母在城市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缴费标准
少年儿童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个人缴纳30元,财政补助70元。其中,低保和重度残疾的少年儿童,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90元。
居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个人缴纳180元,财政补助70元。其中,低保和重度残疾以及低收入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230元。
如何参保
参保形式办理地点和时间
参保形式: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以家庭为单位整体参保的办法。
参保登记办理地点:城镇居民到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手续;属本市城镇集体户籍的学生,由所在学校负责集中登记,到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参保登记及缴费时间: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应在《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施行后6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今后按年度连续缴费(每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为缴费期);新生儿、完成撤村转居的被征地农民和新转入西安市城镇户籍的各类新出现的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可即时参保缴费。
办理参保登记需携带的材料
西安市城镇居民参保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学龄前儿童提供母子或父子同底照片)以及户口簿上其他家庭成员参加医疗保险情况的有效证明(以医保部门核发的参保证件为准);新生儿需提供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低保、重度残疾的城镇居民还需分别提供《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长期随父母在本市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需提供父母一方暂住证、原籍户口簿、外
出务工证明和长期劳动关系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
中断缴费接续办法
参保后又中断缴费在6个月内的,办理续接手续时,要全额补缴中断缴费期间的医疗保险费(其中低保、重度残疾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补缴50%),补缴次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在6个月以上的,除按上述规定补缴医疗保险费外,待遇享受设置6个月等待期(中断缴费期间和等待期内不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就医流程
参保居民就诊医疗机构范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含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参保居民符合规定需住院治疗的,可就近选择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急诊、抢救病人不受此限制,但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
参保居民就医住院办理流程
参保居民所患疾病经门诊主治医师诊断确需住院治疗且符合住院病种目录的,由患者或其家属持患者本人身份证、《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专用病历》、门诊医师开具的住院证及必要的检查诊断依据,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具体办理住院手续。
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办法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实行挂账结算。参保居民预交一定比例医疗费用(含起付标准和需个人自付费用的押金)后住院治疗,出院时(出院第一诊断符合病种目录)由定点医疗机构核算,属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预交押金支付,多退少补;属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月结算。
临时赴外因病发生医疗费的报销办法
参保居民因探亲、休假等原因在异地发生的急诊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赴外参保居民须在入院后七日内向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备案。报销时须提供出院小结、病案首页、长期、临时医嘱的复印件、住院费用分解单、住院票据、疾病诊断证明书和所住医院级别证明等材料。
实施步骤
关注弱势群体做到应保尽保
市委常委、副市长李秋实在昨日召开的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工作会议上要求,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全力抓好居民医保启动各环节工作。特别是关注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特别是对参保对象中的低保、重残和困难家庭的老年人等弱势群体,要耐心细致地动员他们参保,做到应保尽保。
四条网络衔接实现信息共享
在启动实施居民医保过程中,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作为居民参保登记、身份认定、信息汇总、政策咨询的基本平台,要加强对居民医保协管员的培训,使其真正做到服务热情、行为规范、信息透明、群众满意。
居民医保涉及我市180万城镇居民,信息数据量很大,按照“金保工程”要求,居民医保信息网络要充分利用现有城镇职工医保的计算机和网络资源,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更新和升级,使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信息网络系统逐步延伸至全市各社区劳动保障站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社区服务网络、金融服务网络、医疗服务网络衔接,实现信息共享,服务资源有效利用。
城六区先行启动2009年覆盖全市
按照实施计划,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先行启动,年底完成12万人的参保任务。其他区县做好入户调查、人员摸底等实施前的准备工作。2008年6月前阎良、长安、临潼三区要进行启动;2009全市全面启动,并力争完成180万居民的参保任务,实现全覆盖。
李秋实要求,各区县特别是先行启动的城六区政府,要把居民医保工作列入年终考核目标和政府督察的主要内容,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落实情况,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居民医保顺利启动实施。
待遇标准
基本医保待遇支付范围
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及住院病种目录暂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基本医保待遇支付标准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住院(含家庭病床)医疗费用,实行确定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
以上部分按医院级别分比例支付以及最高支付限额控制的办法。
(一)起付标准按照不同类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划分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50元;一级医院35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
(二)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住院和门诊大病的总费用)为:城镇非从业居民3.5万元、少年儿童4万元。
(三)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以下比例支付:1.城镇非从业居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承担30%;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承担40%;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承担50%;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40%,个人承担60%。2.少年儿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城镇非从业居民相应标准提高5%执行。
(四)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和支付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再负担,可以通过建立大额医疗补助、商业健康保险或医疗救助等方式解决。
门诊大病范围及支付标准
门诊大病包括:门诊特殊病种(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门诊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和慢性病(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
门诊治疗特殊病种: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门诊治疗慢性病: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累计超过350元的,超过部分由统筹金按照50%的标准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基本医保不予支付范围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自杀、自
残的(精神病除外);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致伤病的;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属于工伤保险(含职业病)或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
早参保早受益
在规定缴费期内办理了参保手续并足额缴费的,从缴费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出现的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参保缴费次月起可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晚参保晚受益”,对于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未按要求在6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的,以后参保时除正常缴费外,个人还应全额补缴办法施行之日起至参保时的医疗保险费,补缴医疗保险费部分财政均不予补助,待遇享受设置6个月等待期。
本组稿件均由记者顾荣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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