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婚两个月内必须迁走户口,否则打回原籍。”原计划在农历年底和女朋友领结婚证的小王,兴冲冲地来到档案所在的西安市某大型人才服务中心,没想到在借集体户口登记卡时,工作人员却给他兜头一盆凉水。无力购房,也没有亲友可以投靠,小王郁闷,自己的婚还能结吗?
日前,读者小王向本报反映说,他是山东人,2003年从交大毕业后,就留在了西安,一直在我市一家单位上班,档案在西安市某大型人才服务中心托管。尽管单位效益不错,但面对不断上涨的房价,自己短短几年的工作经历根本没有攒够买房的钱。在家人一再催促下,他和女友决定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料,这边决心刚下,那边就碰到了麻烦。因为人事关系在人才服务中心,要办结婚登记手续,小王必须先到人才服务中心去借集体户口登记卡。
问明借卡用途后,工作人员告诉小王:“结婚两个月内户口必须迁走。”小王惊问:“往哪迁?”见小王不解,工作人员就问小王有没有房子,或者在西安有没有熟识的亲朋好友。如果有房子,小王可以直接把户口迁到其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如果没有固定住房,有亲朋好友,户口也可以暂时挂靠在亲朋好友的家庭户口上,等有房了再迁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可是小王短期内显然无法购买住房,在西安也没有亲朋好友,只好询问工作人员应该怎么办?工作人员回答说:“那我也不知道。总之,一旦集体户口登记卡上被盖上‘已婚’字样,那么你的户口就必须在两个月内从人才服务中心迁走。否则就要打回原籍。”
无奈之下,小王只好离开。自己这边婚还没结,人才服务中心已经下了“逐客令”,备感无助的小王问道:“难道没有房子,没处落户,我的婚就没法儿结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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