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双福
偶尔从我市北郊一绿化带经过,看见园林工人在里面栽直径约二十到四十厘米左右粗的梧桐树,而且栽的很密集,出于好奇,凑过去与栽树的工人攀谈起来。原来这些树木是市政部门对一道路进行拓宽改造时,给伐下的树先找了个“托树所”,暂时将这些树木“入托”此处,待道路拓宽工程完毕,适时把这些“入托”的树木再重新移植回去。
给树“入托”此法好。如果按过去的做法,在道路拓宽改造时,一般都直接把此道路大批的花草树木砍伐掉,让人见了很是为这些花草树木惋惜。长了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的树木是很不容易的,如果给拓宽后的道路,重新新栽培树木,等长成能为人们遮阳挡风的“参天大树”得需十多年。而且,长了几十年的大树就白白伐掉,实在是可惜了!把这些暂时用不上的树木给其找个“托树所”将其“入托”,等道路工程完毕后,根据季节将它们重新栽回原地,又省去了一笔购置新树的费用,又很好地保护了树木,这些树木可在“托树所”里休养生息,得到很好的恢复,此办法可谓是两全其美的上策,的确值得叫好和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