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原建军)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这就是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日前针对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期间的实习内容等所做出的规定,并要求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学生实习期间,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要求各市教育局、财政局,杨凌科教发展局、财政局以及各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安排学生实习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实习场所的采光、照明、通风、防火、电气和机电设备的安装、安全卫生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顶岗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学校安排学生赴国(境)外实习的,应当根据需要通过国家和省上驻外有关机构了解实习环境、实习单位和实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派人实地考察。要选派指导教师全程参与,做好实习期间的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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