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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年画" 据《钱江晚报》报道“华南虎照片”真伪鉴定结果未出,事件中的几个关键人物却闹上了法庭。2007年12月22日,义乌威斯特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总经理骆光临向义乌市法院提交诉状,状告“华南虎照”提交者周正龙和关克。2008年1月14日,义乌市法院宣布正式立案受理。
年画传至网上起争议
原告义乌市威斯特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称,其2004年从义乌市鑫龙彩印有限公司分离出来。2001年,鑫龙彩印与北京全景公司签订合同,租用全景公司图片四张,其中包括老虎图片一张,取得了该图片的出版发行权。当原告与鑫龙彩印分离时,取得了尚未出售的老虎“年画”。2007年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宣布陕西镇坪发现野生华南虎,并公布被告周正龙拍摄的华南虎照片后,引发众多网友质疑,有网友将原告的年画上传至网上。之后,被告周正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是他们照着我的老虎画的”,浙江的这个就是想欺负我”,并表示已经向警方举报年画厂商“用年画栽赃陷害自己”。被告陕西省林业厅宣传中心主任关克表示“这是一张PS得很可笑的假照片”,并通过自己的博客发表文章中称,“年画是以周正龙的照片为原型PS绘制而成”。
义乌老板认为名誉受损
原告认为,两被告诽谤原告侵犯被告周正龙著作权的言论已被多家媒体转载报道,在全国造成负面影响,其行为侵犯了原告名誉权,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要求两被告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分别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0元和20000元。在得知义乌法院已经正式立案受理此案后,骆光临表示,终于可以通过司法程序揭开华南虎的真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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