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两则新闻引起了笔者的注意,一是9月2日,教育部刊发了最新修订和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通知。在意见征集阶段因“范跑跑”事件引起广泛关注的“保护学生安全”内容被采用。(9月3日《西安晚报》);二是北京通州永乐店中学一名班主任老师,认为学生在军训中表现不好,在酒醉后扇了二十余名学生耳光,其中一名学生被扇40多个耳光。(9月3日《京华时报》)
两则新闻,读后的感觉截然不同。有关“范跑跑”行为的探讨,引发了人们对于师德的高度关注,可以说,时隔11年后重新修订的师德规范,新增了“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一条,是对以往师德规范的一次有益补充。而北京这名老师的行为,却应引起我们的反思: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重新修订之际,这名老师为何能置相关规范于不顾,随意打学生呢?
规范化的道德是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即使此次《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入了“保护学生安全”的内容,谁又能保证,下次“突袭”师德规范的还会是哪些“范跑跑”之类的行为?退一步说,对于“范跑跑”或者北京这名老师,不具备强制力的道德规范能起多大作用呢?
道德规范并非越细微越好,与之相反,从业要求越具体越好。关爱弱小是一种人性美德,并非某种职业所独有。相比起道德规范,把同样的内容纳入从业基本素质的考查范围也许更为有效,同时也更具实际可操作性。笔者希望,以后我们不会再看到诸如“北京一名老师酒醉扇了二十余名学生耳光”的新闻。文/赵志疆 图/李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