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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记
10月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广州日报》专门邀请了农村问题权威专家,对胡锦涛主席9月30日在小岗村的讲话进行全面解读。专家的解读分为四个部分:各种流转模式都可探索尝试、土地流转要尊重农民话语权、合理置换是农民脱贫出路、土地承包经营权将更有保障。(10月10日《广州日报》)
应该说,专家对讲话四个方面的解读,比较全面地涵盖了此次新土地改革亟待厘清的问题。之前,分析人士也多指出,此次新土地改革的关键,是农民地权以及其他方面权利的充分被赋予。原因不言自明,唯有农民充分地拥有和能够无障碍地行使被赋予的权利,新土地改革才能在前提确保的情况下,达到“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目的。而此举,“是中国改革的关键环节,是中国发展的战略基础”。
结合专家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就当前而言,农民对于新土地改革、土地流转等方面的认知,还多处于前期阶段。这一方面与相关公共教育的滞后,以及不少后继政策、法律尚在制定中有关,另一方面,各地尝试中的各种形式的土地流转衍生出的负面效应,也有待相关后继政策、法律在制定和实行的过程中,做好前期教育的释疑工作,全面保障农民权利。而在笔者看来,此次新土地改革过程中充分完善农民权利,应包含在农村基层民主完备构建的过程中,同步进行。
之前有些地方出现的诸如非法征地、逼迫农民卖地等现象告诉我们,农民的地权,并没有得到全部的、应有的充分尊重。在此次新土地改革过程中,如果说,相关政策、法律的深入人心,可以通过公共教育的形式,对农民进行充分打消顾虑的宣传教育的话,那么,具体在实行阶段,对农民权利的尊重,则需要基层民主完备构建的保证了。
原因很简单,就目前农民群体的认识能力、接受程度看,只要相关政策和法律在制定后,能够及时、全面地宣传教育到位,农民均可大致对诸如土地流转模式、置换方式、经营状况、收益分配等,进行一定程度的认知和了解,并进而在涉及自身的土地流转中比较从容地应对。
但同时我们应该可以看到,具体到土地流转的每一个家庭、每一位农民,他们土地流转的每一个细枝末节,都是千差万别的。可以这样说,在此次新土地改革过程中,如果想让被充分赋予的农民的权利,走下相关政策、法律的制度文本,成为农民手中实实在在的、可以触摸和运用的权利,基层民主的完备构建是稳固支撑,也是环境保证。
众所周知,基层民主,与党内民主、行政民主一起,是我们政治民主化的三大领域。某种程度上,如果说此次新土地改革,是一项自上而下的伟大工程的话,基层民主的完备构建,则是自下而上的有效对接与补充。一方面,基层民主的完备构建,可以有效确保新土地改革中农民权利的被充分尊重,为制度文本的契合现实铺路搭桥;另一方面,新土地改革的稳步推进,可以和基层民主的完备构建互助互动、共同前进——如此一来,可谓一举多得。
(作者系媒体从业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