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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审批还须强化责任追究
 
www.xawb.com 2008-10-11 05:17:30 西安晚报
 
    在近两年的整改后,国家药监局公布了新的药品审批通道。“国家药品审评中心已经建立了涵盖药品审评各环节的84项操作规范、64项药品审评技术标准和指导原则。”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表示。(10月10日《第一财经日报》)

  应当说,新的药品审批通道是有关部门在吸取惨痛的经验教训后出台的举措。纵观整个流程,其中不乏可圈可点之处。如新的药品审批通道实行受理、审评、审批“三分离”,以解决审评、审批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通过信息化系统,记录审评的整个流程等。但是,仅凭一个新的审批通道,想遏制药品审批腐败恐怕还不够。在我看来,关键还是要强化药品审批的责任追究,真正建立起一套“谁审批谁负责”的工作机制。

  近年来,由于药品审批存在标准不清、把关不严、暗箱操作等问题,市场上“换汤不换药”的新药泛滥,群众深受其害。据报道,仅2004一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便受理了10009种新药报批,而同期美国药监局受理新药报批数量仅148种。更重要的是,那些老药换个包装经审批变成新药后,价格便成倍地上翻,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助推药价虚高的罪魁祸首。尽管国家发改委一再降低药价,但百姓的购药开支却越来越高。

  遏制药品审批腐败,建立一个公开、透明的审批通道当然很重要,但更关键的是要切实加强对审批权力的监督,对手握药品审批大权者赋于同等的严厉的审批责任。一旦发现审批的药品不合格,或撤职,或降级,或取消相应资格,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看谁还敢给药品生产企业“放水”? 孙瑞灼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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