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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贩们占道经营的行为经常引起周围住户的极大不满,纷纷投诉有关部门。市容部门为此也屡屡展开集中整治,却总是成效短暂。商贩们如此屡教不改,原因何在?
原因之一:“占道经营不用缴费”
惟利是图对于游动小摊贩来说,是绝对的驱动因素。记者在案板街口问一个擦皮鞋的小男孩,这个地方人多挤来挤去的,为何偏要在这里做生意。他很爽快地说,“就是因为人多,又在小街口,管事的来了也不会注意,又不用交啥费。”同样,在北大街天桥上摆地摊的一个中年妇女也对自己选择的黄金地带颇为满意,她说,“要过马路就得走天桥,人流量大,又不用交任何管理费,市容来了布角一兜就走了,卖的钱都是净赚。”在高校门口游动的小食摊,夜间才出摊,一样不用交任何费用。
原因之二:店堂小不占道客人没处坐
记者在几天的采访中发现了另一个问题——大半把桌子摆在人行道上的小饭馆的店堂面积都十分狭小,有些甚至压根就没有摆桌子的地方,只能放下操作间。“不把桌子摆在外面,哪有地方让客人坐?”这往往成了小店主们最充分的理由。
一座城市对占道经营治理最终要达到的目的是“行者归市,坐者归店”。行者是流动摊贩,而坐者是有铺面进行经营的商户。记者在采访中看到,许多餐馆经营面积还不到10平方米,这么小的经营面积,根本无法满足吃客们的要求,他们惟一的办法就是把“店”设到公共道路上。
这些小饭馆不论有关部门一次、两次还是N次整治,原有的经营面积是很难增加的,根本无法让“坐者归店”。那么,对于“利益大于一切”的商家来说,他就只好“你上午查,我下午摆。你今天查,我明天摆”,和市容人员打“游击战”。对于极大影响市容市貌的店外设摊,一位住在南四府街的居民支招,工商部门在批准这些饭馆开业之前,就应该加强对其经营场所的面积进行审查,餐厅不够面积坚决不准其开业。
原因之三:多头收费使占道经营变“合法”
多头收费也是占道经营成为无法治愈“顽疾”的又一主要原因。因为收费,使占道经营这一违法行为合法化了。同时也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变得微妙,最终牺牲了市容秩序。城市规划的缺陷和不足,也是导致占道经营的一个客观原因,各类集贸市场的规划上不合理,如长安区形成的多个人行道市场,原因就在于此。记者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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