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周骏)在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额逐年递增、越来越多的城镇职工通过公积金改善了自己住房条件的同时,大量非公有制企业却始终徘徊在公积金制度的“门槛”之外,数以万计的员工至今仍未意识到本应属于自己的合法利益正随着时间而悄悄流逝。私营企业也要建立住房公积金,这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记者调查发现,大部分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对公积金制度都缺乏了解,甚至将每月缴纳的公积金理解为国家征收的一项费用。他们并不清楚不仅个人要缴纳,单位也有责任缴纳一定比例的公积金,而这笔钱最终将用于他们自身的安居置业。
根据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统计数据,我市目前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约为4700个,其中非公有制企业所占比例尚不足三分之一。一位私营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自己对公积金制度有所了解,但每月用于员工工资的开销已经很大,如果再加上企业应缴纳的部分,即使按照员工月工资5%的最低限度来算,也是一笔不小的数额,如按照20%的比例缴纳,每年等于要多付两个多月的工资,这个成本实在太大,所以干脆将公积金制度“拒之门外”。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非公有制企业也要建立公积金制度,但目前中心仅有管理职能而没有执法权限,对于拒不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只能进行宣传和劝说,缺乏强有力的管理手段,这已成为制约公积金管理工作的“瓶颈”。
据了解,对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来说,公积金制度显得尤为重要,不仅个人每月要进行缴存,单位也必须按照一定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只要按照规定连续、足额地进行了缴存,购房置业时不仅可办理比银行按揭利率低的公积金贷款,在符合支取条件时,还可一次性将以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部支取,对于普通“打工族”来说,这也意味着拥有了一笔不菲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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