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录取工作分批次进行。依次为:师范,重点高中、重点职中和非重点高中(含综合高中),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
考生单报不受批次限制,直接将考生档案投入所报类别学校。
2.城郊六区省、市级重点高中、职业高中(综合高中)成人中专由市中招领导小组组织录取,非重点高中在市中招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各区负责录取。四县及阎良、临潼、长安三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综合高中)由所在区县组织实施。
3.师范录生,根据城郊六区、四县三区分区县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提前单独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合格生源低于投档比例的区县,其所余招生计划相应调到报考生源较多区县,由学校审查,择优录取。
报考师范又报考其他类别的考生,因成绩未达到师范录取分数线或因面试不合格,可参加其他类别的录取。凡被师范学校录取的考生、其他类别不再录取。
4.普通高中录取
(1)城郊六区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分阶段进行。严格按照考生成绩和填报志愿择优录取。
第一阶段招收艺术特长班、体育班、飞行员预科班招生。
有艺术特长班、体育班、飞行员预科班招生任务的学校,于6月30日前按要求将本校拟招收的艺术特长班、飞行员预科班考生名单及相关资料上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核。所报拟招收名单必须是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考生。艺术特长班、体育班相关资料为专业测试成绩和相关证明材料,飞行员预科相关资料为体检结果和有关审查材料。
各校艺术特长班、体育班、飞行员预科班原则上在最低控制线上录取。
第二阶段各重点高中录取。企事业办重点高中先录取职工子女。
各重点高中录取统招生。统招计划数包括教育部门所属重点高中统招计划数和企事业办重点高中面向社会招生计划数。各重点高中统招生录取按统招生计划在报考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满。
各重点高中录取分校定向生。分校定向生的录取,在有定向生源计划的初中学校中,中考总分高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50分的填报定向生志愿的考生中,严格按照定向生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某初中定向生录取分数线上生源不足,则其所余分校定向生指标由市中招领导小组调整为统招生。
各重点高中降档录取特殊考生(艺术特长、体育特长)。各学校须将拟降档招收的特殊考生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录取。
各重点高中录取择校生。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择校生录取办法:把报考各校择校志愿的考生分为统招第一志愿报考该校和未报考该校两类。先录取统招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考生,若在限定的分数线上此类生源不足,再在统招第一志愿未报考该校的考生中录取,录取统招第一志愿未报考该校的考生分数线控制在该校统招分数线以上,若以上两录取结束还未达到限定人数,则不再补充录取。
第三阶段非重点高中(综合高中)录取
由各区县组织辖区内学校,按照考生成绩和所报志愿依次录取。具体录取办法参照重点高中统招生录取办法、步骤。
若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生源不能满足本区非重点高中的招生需求,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市中招录取领导小组与学校所在区教育局研究,统一平衡解决,确保招生计划完成。
非重点中学在完成招生计划后,也可招收一定数量的择校生。此类学校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录取参照重点中学录取办法。
城郊六区普通高中招生要求:
企事业办高中招收职工子女一般不得低于录取最低控制线,或因特殊原因,需突破最低录取控制线,应向市中招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录取。
民办高中参加录取会。若录取未满额,可申请在录取会结束后自行组织录取,审批办法,程序与统一录取相同。录取必须使用统一审批表和通知书,以统考成绩为依据。
在本市有宏志班招生计划的重点高中,其在本市招收此类学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录取会,以本次考试总成绩为依据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使用市中招录取领导小组印制的录取通知书,学校对录取的考生及时填写通知书,并填写录取审批表。录取通知书和审批表由市中招办审核、盖章。
(2)阎良、临潼、长安三区及周至、户县、高陵、蓝田四县自行组织录取会,录取办法、程序、要求参照城郊六区录取办法、程序、要求。
各区县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和录取方案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定后方能执行。录取结果按规定时间上报市教育局。
(3)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的统一要求。所有普通高中录取阶段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变更计划,各校录取的择校生人数严格控制在本校录取总数的20%以内。
普通高中录取新生结束后,各高中学校要在校园内按计划类别公布录取名单,以及分类收费标准,择校生在公布收费标准的同时,要注明人数和分数线。
全市所有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学校按照统一标准建立本校高一新生学籍库,上报所在区县教育局,由各区县教育局建立本区县高一新生学籍库,同时,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建立全市高一新生学籍库。未经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学校自行录取的新生,市、区县教育局不办理学籍手续。
各普通高中学校新生报名统一按市教育局通知的新学期开学报名时间进行。所有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新生报名、注册,不得提前收费,也不得组织军训。
5.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的录取工作,按照省上有关规定,由市教育考试中心在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的录取场所内进行,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录取体制和“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6.职业高中成人中专录生工作。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择优录取。考生也可凭毕业证或分数通知单到所报学校报名。招生学校凭考生报名清册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7在各批次录取过程中,市教育考试中心、区县招生负责管理考生档案和各类信息。区县要及时做好各类录取考生信息和档案的整理和汇总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录取考生信息和师范、中专考生档案,以保证各类别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