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张瑾实习生王飞)目前在我市约有2500家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每天高达20吨的医疗垃圾会从这里产生,这些潜在的危害将如何处置呢?昨日,我市召开动员大会,对全市医疗垃圾的集中处置进行了全面部署,同时市卫生、环保部门今后每月都将对此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此次市政府要求,我市辖区内的医疗、预防等医疗废物均由市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据了解,该中心位于西安市高陵县泾河工业园,占地34亩,一期建设投资为2800万元,年处理能力7300吨,目前该项目一期建设已基本完成,焚烧设施已进入试运转。
昨日我市要求,二级以上(含二级)产生单位必须在12月15日前与该中心签订委托处置合同,二级以下产生单位为明年1月15日前,郊县产生单位为明年2月15日前。为了杜绝医疗垃圾在交到处置中心前就产生二次污染,各产生单位要及时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在盛装前应当对容器或包装物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同时要在医疗废物产生地点设置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集中处置,各医疗单位该如何缴纳费用呢?市物价部门明确规定,从本月起,对一级以上(含一级)的医院按实际使用的床位数收费,每张床位每日收取2元医疗废物处置费。对门诊部、诊所、卫生室等按照建筑面积划分实行三个档次收费。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600元/年,建筑面积在100~200(含200)平方米的1200元/年,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2400元/年。对个别门诊量较大而床位数明显较少的专科医院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产生医疗废物量不稳定的单位,参照2.7元/公斤的标准,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与产生单位按重量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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