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魏敏高雅实习生张怡)孩子随家长去商场等公共场所受到人身伤害,家长与商场的法律责任该如何认定?昨天,陈先生因3岁的儿子在超市被货架砸伤手,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找到记者,讲述自己的困惑。3龄童被货架砸伤
据陈先生讲,11月15日晚6时许,3岁的儿子跟着奶奶前往西门好又多超市购物。在糕点专柜前,一个1米多高的货架突然倒塌,儿子被货架货物当即砸倒在地,昏迷不醒。
儿子被家长和超市工作人员迅速送入西京医院救治,直到第二天凌晨,孩子才从休克中苏醒。当时的诊断结果是鼻骨骨折及多处软组织损伤。儿子入院后,超市态度积极,不但先后支付了6300多元的医药费,还派人陪护。18日,儿子转入红会医院继续治疗,至今仍不能出院。但超市的态度突然在中途发生了转变。超市态度突然转变
陈先生气愤地说,超市的积极态度曾一度让他十分欣慰。但在26日,超市一位工作人员打来电话,称上级指示医药费先由家长垫付,之后家长可到法院起诉。因为作为监护人,家长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记者随后与该超市公关部一位奚姓工作人员取得联系。他说,超市已先后为孩子支付了6300元的医药费。律师解读双方责任陕西方正时代律师事务所高瑾律师认为,出现这一意外情况,超市理应承担赔偿责任,直至伤者治愈出院。
目前,超市以家长也有监护责任为由,不再对孩子的治疗履行赔偿义务,是一种责任推卸。因为当时货架突然倒塌,不是家长行使了监护责任就能避免意外的发生,从这一点讲,家长没有过错。目前的情况下,家长可通过消协进行调解处理,也可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