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今晨专电 日本北海道扎幌高级法院15日宣布,日本政府已与70名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因挖掘煤矿而患上肺病的劳工达成赔偿协议。
日本广播协会的报道说,法院还在当天作出的另一份判决中,要求日本政府向其余9名不愿接受和解的劳工作出赔偿。
扎幌高级法院发言人林户辰雄(音译)证实说,日本政府与70名原告达成和解协议。但他没有透露赔偿金的数额。据日本广播协会报道,日本政府共向这些劳工赔偿5亿日元(约合474万美元),同时向他们致以官方道歉。根据法庭建议的和解方案,政府还要承诺今后加强对煤矿工人的保护,避免更多人成为受害者。
庭审结束后,日本经济产业大臣中川昭一立即向受害劳工表示道歉,并许诺改善煤矿工人的工作条件。
在当天审结的另一起劳工诉讼中,扎幌高级法院宣布,和解协议中未包括的9名劳工也应得到政府8200万日元(合77.7万美元)赔偿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驳回了日本政府有关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日本内阁官房长官细田博之随后表示,将就这份判决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我们计划就法院针对其余9人作出的判决寻求进一步的判决。”细田博之说。
整个二战期间,日本从中国、朝鲜、韩国以及其侵略战争的其他受害国和地区强掳了数万名劳工,他们大多被送往煤矿和码头充当苦力。当年遭受日本奴役的中国劳工也向日本多家法院提起诉讼。
2004年3月23日,札幌地方法院以国家豁免和赔偿请求权失效为由,驳回了中国北海道劳工受害者向日本政府和一些日本企业提出的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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