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位于开封市的河南省大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将黄褐色工业废水排至东护城河。该市环保分局副局长带队前往排污口取水样时昏迷在地,被诊断毒物中毒反应,至今仍在吃药。(9月20日《东方今报》)
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生活饮用水源COD浓度应小于15毫克/升,一般景观用水COD浓度应小于40毫克/升。而该公司工业废水COD浓度却高达4570毫克/升,能够将环保执法人员熏晕,足见其毒性之巨、污染程度之重。
据报道,这家企业从2005年起开始生产,毒水排放近3年,连附近奶牛场的奶牛都经常不明不白死去,群众的投诉却引不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可以说,在毒水熏晕环保分局副局长之前,一些基层官员的权力早被“熏晕”了,只不过“晕”的方式不同而已。
但是,他们在为污染企业撑起了保护伞的同时,却为蓝天碧水青山绿地罩上了一顶脏帽子,使生态环境及公众健康安全遭受巨大伤害。这种有违科学发展观的做法如若不及时喝止,公众要付出一代人乃至几代人的健康为代价。希望环保执法人员痛定思痛,祭出环保法律、环保问责处罚、环保政绩考核等利剑,将环保风暴进行到底。(张培元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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