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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瑾实习生耿毅)“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一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公共利益和城市管理秩序,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清正廉洁、恪尽职守、严守纪律……”今后,所有新录用的城管执法人员上岗前,都必须进行这样的文明执法宣誓。昨日,西安市城管执法局所公布的“内务家规”,对执法人员的一言一行提出了明确要求。着装:帽子不得歪歪戴
夏季不能穿拖鞋
此次新公布的市城管执法局内务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着制服、戴帽子,非因公外出时应当着便装;着制式服装时,不同制式服装不得混穿,制式服装和便装不得混穿,不得系扎围巾、戴首饰;执行公务时,应当保持制服干净整洁,不得歪戴帽子、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除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形外,应当穿制式皮鞋或者其他黑色皮鞋,夏季不得穿拖鞋,不得赤脚穿鞋;除工作需要或者患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不得在制服、帽子、装备上随意加画其他标志和符号等。
仪容:男队员不得剃光头
女队员不许化浓妆
城管执法人员应当保持头发整洁。男性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子;女性着装时不得染彩发,不得留披肩发;城管执法人员不得文身,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化浓妆。
举止:背手插兜搭肩揽腰
这些通通要不得
着制服或者执行公务时,不得边走边吃东西、扇扇子、衣冠不整;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揽腰;不得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得席地坐卧;不得酗酒、赌博和打架斗殴,不得参加各种迷信活动;两名以上城管执法人员着制服徒步执勤或者外出时,应当两人成列、三人成行;驾驶人员在执行公务时,不得将脚、腿伸出车窗外;外出时,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城管执法人员的形象。
如遇有损市容行为欢迎市民拍照举报
本报讯(记者张瑾实习生耿毅)取缔城中村“喇叭口”占道经营,拆除二环内“过期”户外广告,严查城中村乱搭乱建……记者从昨日召开的2008年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市将加大执法力度,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同时,若市民发现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人行道乱停车等影响城市形象的问题,都可以拍下照片,发送到城管执法部门,相关执法人员将在第一时间前往予以纠正。据了解,我市城管部门还将出台《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始在试点城区开展相关平台建设,并争取在年内建成。这一平台还将利用摄像头等,对全市重点执法区域进行24小时监控,对行政处罚的准确性、合法性等提供技术支持。据了解,我市还将在全市聘请万名城市管理义务监督员,配合城管部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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