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振威
4月13日晚8点,东莞一女子被车撞飞,血肉模糊,医院120急救医生现场检查后称其已经死亡。医生走后不久,一围观者脱下上衣盖在该女子头上时,意外发现她的手还能动,现场惊呼:“她还有救!”14日下午,高埗医院医务科的两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经过初步调查,确有此事发生。“是当班急救科医生的失误”。(《南方都市报》4月15日)
这个离奇的事情,令人感慨万千。急救医生如此草菅人命,是慌张还是荒唐?似乎无需过多思辨。生命对人来说十分宝贵。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这件事刨根问底。在惊闻广东卫生厅官员“门诊误诊率50%以上”高论之时,再遇急救医生“误诊”事件,不禁想问,究竟还有多少生命被耽误?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生命安全漏洞!
面对人们的质疑,高埗医院医务科的负责人给出了各种解释。其中之一说是“因为属于内科,所以派了个内科医生”。这是明显有悖常理的解释。笔者确实不知国家对急救医生有何上岗要求和规定,带着这个疑问我“百度”一下,结果两个意外的发现使我大吃一惊:
一个事例是,一位8旬老人,因鼻出血被急救中心急送医院,但从此没能回家。他的家属认为,老人的死亡,与当日急救车上出现的一系列过错有关,而且当日被急救中心派来接送老人的急救医生没有医师证。急救中心表示“当班医生处理存在一定责任”。(2007年7月24日《新京报》)这和高埗医院“是当班急救科医生的失误”的解释几乎如出一辙!
另一个事例则更令人毛骨悚然:哈尔滨一个医院的皮肤科大夫在网上发帖子称: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打120急救!他说,哈尔滨的所有医院,120的急救医生都是轮班参与,作为皮肤科大夫,他几次被抽调到120急救中心作为急救大夫,参与了很多次的紧急抢救。大多数需要急救的病人是因为外伤、内出血、心脏病突发等原因,导致的突发性危及生命的病情。而他这样的皮肤科大夫、妇产科大夫并不真正懂得这些急救知识,只能象征性地采取一些措施,对付一下病人和家属,对病人的生命挽回起不到任何关键性的作用。曾经有一名高血压导致脑出血的病人,拨打120急救。但不幸的是出诊的医生根本不懂这方面的急救知识,结果病人死亡了。他慨叹,如果当时措施得当,一个生命根本就不会离去。
120急救的黑洞到底有多深、多黑,这无意中串在一起的几件事,可以说让我们看得明明白白、真真切切、清清楚楚。生命不容鲁莽灭裂。当120急救成为医院的一种副业时,我们的生命还有安全保障吗?我们担心的医疗问题恐怕不能仅仅再限于“看病难、看病贵”这么简单吧?
120为什么不能同时派出外科和内科医生?谁该对这种不负责的行为负责,难道仅仅是给当事医护人员一个医院的内部处分就可以结案?事情恐怕远远不会这么简单。我们希望相关部门不要渎职,迅速给120生命安全的漏洞打补丁,让人民的生命安全得到切实应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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